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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找工伤律师,青浦找工伤律师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4 09:10:52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傅杰)工伤赔偿是劳动者重要的权益保障,但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一制度牟利,甚至不惜伤害自己的身体。日前一个专门伪造工伤的团伙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他们的手段非常简单粗暴,直接用铁棍打断手臂伪造了多起工伤,而骗局败露,则是因为他们找了一个不吃痛的“工具人”。

团伙专用铁棍断臂骗赔偿,却因“工具人”不吃痛被抓

图源IC

造个“小伤”,赔偿就有?

2020年10月,小李接触到一个号称专门制造“工伤”骗取赔偿的团伙。据该团伙介绍,他们只需要 “在胳膊上开一个小伤口”,伪造成工伤,就能找工地老板要个几万元赔偿。小李没有禁受住诱惑,加入了他们。

几日后,在该团伙的安排下,小李和沈某一起进入徐汇区某工地上班,才上了一天班,沈某就告诉他晚上去弄个“小伤”。等到天黑,团伙成员张某、焦某、王某和沈某带着小李来到一片隐蔽的小树林中,王某和沈某把小李按住,由张某手持一根铁棍猛击小李的左臂几下,确认小李的手臂骨折后才让他回到宿舍。随后,他们还让小李等到第二天工作的时候假装摔倒,惨叫几声吸引别人注意,就能制造一个“工伤”。

抱着骨折的左手,小李痛得彻夜难眠。到了第二天上班时,他照着团伙教给他的方法在工地假装摔倒,随后打电话通知工友把他送去了医院,经诊断小李左臂骨折,需要做手术治疗。工地负责人周某来看望小李时,让他住院好好养病,在上海看病费用可以走保险,小李却坚决反对这一方案,还让团伙成员张某、王某与工地负责人周某商谈赔偿事宜,提出了2万元的现金赔偿。周某没有同意,只拿出了5000元让小李回家治疗,后续治疗费用依据医院正规发票报销。

这5000元被团伙成员瓜分,小李只拿到了1000元,心里非常不满,拒绝了团伙继续行骗的要求,回到老家住院治疗去了。正当他养好伤,拿着2万多元的治疗费账单来上海找周某报销时,却被等候多时的民警抓获。

一伤“多吃”,屡屡得手

小李只是这个团伙不“成功”的一个案例,因为不满分赃比例小李拒绝了团伙继续行骗的要求。实际上,这个团伙制造一次“工伤”后,这个伤口还能“循环再利用”,一伤“多吃”,骗取多个工地的工伤赔偿。

2020年11月,侯某在奉贤某工地上班的第二天就出了“工伤”事故。他先是告诉工友胳膊有点肿痛,去药店买点红花油擦擦就好,离开工地一会又说痛得厉害要去医院拍片,并且拒绝了工友陪同自己到医院,随后还把左手骨折的ct片发给了工友。在与工地负责人马某协商赔偿时,侯某开口就要2万元赔偿,马某不同意,提出由他自己安排医院给侯某治疗或着侯某凭医院正规发票报销治疗费用。双方争执不下,最后马某只得给了2000元将侯某打发走。因为拿不出发票,侯某后面骗不到更多钱,只能在工地的微信群聊中破口大骂。

12月初,侯某又在青浦某工地制造了一起“工伤”,又是左手骨折。他告诉工地负责人钟某,手术治疗需要3万元费用,但是自己想回老家治疗,他认识老中医专治骨伤,可以便宜点。钟某就与侯某签订工伤和解协议,给了侯某2万元,还让侯某在治疗结束后把发票发给他。但钟某左等右等,没有等来发票,却等来了民警的一通电话,告知他被骗了。过了几天,侯某又如法炮制在闵行某工地制造了一起“工伤”,还是左手骨折,这次他从工地负责人贾某手里骗到了3000元。

疼痛难忍,骗局败露

这种骗局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成功实施,要想赚钱,首先就要对自己够狠,能够忍受自己的手被生生打断的疼痛。此次该团伙被抓获,就是因为他们物色的行骗“工具人”小赵没能忍住疼痛,向警方报了案。

团伙专用铁棍断臂骗赔偿,却因“工具人”不吃痛被抓

图源IC

2020年12月,小赵接触到了这个团伙。这伙人告诉他,他们可以帮他寻找招工的工地,安排他去工地工作,有专门的人员帮他把手打伤,有专门的人员扮演他的亲朋好友向工地负责人索赔,一次能骗个3-4万元。他只要把手弄骨裂,假装“工伤”就可以了。原本小赵还很犹豫,团伙成员不断开导他说“弄伤一次可以骗好几次,可以赚很多钱,马上就要过年了多赚点钱回家”,小赵很心动,加入了他们。

没过多久,他们安排小赵进入奉贤某工地上了两天班,在小赵下班后,把他带到一处隐蔽的树林,王某、沈某二人按住小赵,由张某手持一根铁棍猛击小赵的左臂几下,小赵痛得实在受不了,张某却还要再来几下确保骨折,吓得小赵不愿再继续。几人没有作罢,还让他明天再打一次。

回到工地宿舍的小赵越想越怕,想到这种行为属于诈骗,是犯罪,当晚就向警方报案举报了这一团伙。经鉴定,小赵的左臂尺骨中段骨折。日前,该团伙成员张某、王某、沈某、焦某、侯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小李因犯罪情节轻微,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作用较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

从上述的案例中可以看出,该团伙作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他们的行骗对象基本都是工地负责人,因为工地招工审核并不严格,且容易出现工伤,方便他们作案;二是在工地上班仅仅两三天就会出现“工伤”事故,而第一天他们会在工地假装认真工作让工地负责人信任;三是他们受伤的地方基本都是左手,这些部位受伤并不会极大影响日常生活;四是受伤后只要现金转账赔偿,不愿意接受住院治疗,以各种理由拒绝凭医药费账单报销的方式;五是他们在受伤后会由几名“亲友”一同出面与工地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

检察官提醒:用人单位一方面要做好员工的生产安全保护,为员工购买保险,完善工伤赔偿制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的保障,另一方面遇到员工刚入职就出现工伤事故、受伤后只要现金转账赔偿、不愿意接受住院治疗等反常情况时也要提高警惕,不要急着进行赔偿,需要对方提供发票等凭证并按照正规流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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