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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本地找重婚案律师推荐,长沙本地找重婚案律师推荐哪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1 11:41:43

案情简介

代女士与李先生结婚后,由于李先生收入较高,代女士需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就辞去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近一年,代女士发觉丈夫总是以加班或者出差理由经常不回家,前几天,代女士的好朋友告诉她,看到李先生和一个女人在一起,举止很亲密。在代女士的追问下,李先生坦白自己确实包养情人,买了很多东西送给了情人,代女士非常伤心,决意离婚,便咨询律师,自己因为家庭放弃工作,离婚后生活可能会比较艰难,现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判决

代女士丈夫李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与他人同居”,代女士提出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应该准许离婚的情形之一,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家悦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与他人同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忠诚方可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出轨方给予损害赔偿,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文章来源:云南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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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律师:黄婧律师

家悦说法|丈夫在外包养情人并同居,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黄婧律师团队成立于2016年,隶属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由长沙优秀青年律师、湖南金州律师所合伙人律师黄婧律师牵头发起设立,是一个年轻化专业团队,团队现有执业律师4名,律师助理2名(含1名业务助理)。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包括婚姻家事非诉服务、婚姻家事诉讼服务、家族财富传承规划服务等。在婚姻家事领域接受了上万位当事人的婚姻咨询,办理了几百起婚姻家事调解案件,近百起诉讼离婚案件,以专业的婚家案件办理水平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多年来,黄婧律师团队用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睿智的决定,为客户展示出精益专业、值得信赖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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