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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9 06:28:03
邹晓春:证券律师是个良心活,是天使还是魔鬼只在一念之间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郑淯心 9月18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蓟门法治金融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正在发言。“证券监管定位是‘两维护、一促进’: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坐下台下的邹晓春特别注意到了这句话,他暗自想:“证券律师就是为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而努力的。”听完讲座,邹晓春发了个朋友圈,站在论坛宣传的易拉宝旁边自拍,照片中他右手竖了个大拇指,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

证券律师就是邹晓春的身份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担任着国美零售执行董事、拉近网娱非执行董事、中关村董事、科创板上市公司沃尔德独立董事等诸多职务,念完他的这些头衔都需要些时间。如果时间回到20年前,邹晓春对这些头衔想都不敢想。

邹晓春30岁的时候,他仅仅是一个县城里的律师,可是一场考试改变了他的命运,让他来大城市的梦想落地,这次考试也是他后来这些头衔的原点——1999年的全国证券律师资格考试,让邹晓春成为了中国第一批证券律师。

萌芽

1969年,邹晓春出生在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一个农村家庭,父母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是远近闻名的“万元户”,生活条件优越的邹晓春却很有上进心,初中毕业就考上了师范,1988年又考了原江西大学主办的法律系专科的自学考试。

1990年上半年,邹晓春拿到了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当年8月又以高分通过了当时通过率极低的律师资格考试。21岁的邹晓春成为一名持证律师。到1991年,邹晓春调动到当地的国办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那时处理的案件以纠纷、刑事案件为主。

在邹晓春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同一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开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大陆建立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1999年,中国证券市场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实施,在这一年司法部、证监会联合举办了唯一一次全国证券律师资格考试,由全国执业律师自愿报名,经过这次考试有800名律师获得了证券法律从业资格,邹晓春是其中之一。

考取证券律师后的2000年的春天,邹晓春只身来北京漂泊打拼。因为证券律师的稀缺性,他找工作并不艰难。

1993年1月,证监会和司法部联合颁布行政规章,创设了证券律师许可证制度。按照规定,从事证券法律服务,除取得律师资格外,还须取得“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获得个人许可证的律师还不能单独执业,必须加入一个律师事务所,至少有三名证券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才有资格申请机构许可证。

无疾而终的“第一案”

邹晓春回忆,因为这个规定,他来到北京后很吃香,律师事务所需要三个执证律师,用他的话说,什么都不干挂职都行。不过,邹晓春还是决定要干实事,他放弃了固定的高薪,选择做一位提成制律师。

2001年3月开始,IPO上市正式实施核准制。邹晓春迎来了第一个案子——山西一家上市公司。

该上市公司是一家国企,从集团内拆分业务上市,但集团的领导参与上市,对上市公司的规范也很重视,主动和邹晓春沟通如何做到更合法、规范。不过,随着领导班子的更替,公司的规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变弱,邹晓春也没有继续接手这家上市公司的业务,之后集团公司经常通过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这家上市公司很快被ST。“一家好端端的上市公司,由于不规范的运作而陷入困境,这就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邹晓春说。“这个阶段上市公司有诸多不规范之处,”邹晓春回忆,作为这家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他接手日常法务工作。当时的他并无经验,律所也没人做过上市公司的法务工作,邹晓春就边干边学。他经常去山西出差,参与这家公司的规范化改革,指导上市公司如何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如何准备议案,以及帮助上市公司起草公告草稿等。

邹晓春的第一个案子无告而终,但是随着2004年2月IPO上市实施保荐制度,他的案子也越来越多。

新股发行的“保荐人制度”指由保荐人(券商)负责发行人的上市辅导和推荐,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与上市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但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在这个阶段,上市公司对中介机构的需求不断增加,邹晓春执证过程中也感受到了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

一念之间

邹晓春回忆,在他的证券律师生涯刚开始的那几年,上市的大部分企业是国企分拆出来的一部分业务及资产,当时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问题比较突出,会产生人财物产供销不独立的情况,容易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后来监管部门意识到这些问题,花了很大力气来处理这个问题。这也带来了企业的重组整合,邹晓春做了很多这样的案例。

邹晓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多专业的融会贯通使得他的客户越来越多,2006年,邹晓春在北京成立了自己的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从此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涯。

2008年是邹晓春的高光时刻。

该年11月,上市公司中关村因受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许钟民被警方调查事件影响,一度陷入银行、债权人、供应商危机,他火线出任中关村董事,以副董事长身份主持董事会工作,使濒临破产的中关村渡过危机并浴火重生,2011年3月9日,国美电器在港交所发布“更改董事”公告,邹晓春获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授权代表,并曾出任国美集团高级副总裁。

邹晓春在近10年的中国资本市场中,参与了很多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与重组,如神州股份、易好家电器、宁城老窖、大中电器、中关村、*ST三联等收购。一系列充实的工作与实践,邹晓春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证券律师,不仅仅从单一法律的角色来考虑企业并购重组的问题,而是开始转向了考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促进企业多方位发展。从担任上市公司广东梅雁、湖南投资的独立董事起步,他逐步介入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邹晓春统计过,世界五百强的企业中有1/3的CEO都有律师执业的背景,邹晓春已经预判到在未来的中国社会,中国律师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在与世界接轨的“注册制”中,作为中介机构的证券律师更是大有作为。

随着与上市公司打交道的密切,邹晓春逐渐意识到证券律师是个良心活儿,律师这个职业既可以让人成为天使,也可以让人沦为魔鬼,道德与伦理都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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