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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我需要怎样找律师,我要打官司应该去哪里起诉对方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6 21:08:51

日常生活当中大家难免遇见要起诉的事情,但是苦于不知道去哪个法院起诉,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现在我来告诉大家我国法律当中关于管辖的法律规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我要打官司应该去哪里起诉对方?

一、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管辖权,即通常所说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原告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个人就去身份证写明的地址起诉,如果是公司就去公司登记注册地起诉。

二、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处的专属管辖有很强的排他性,可以逾越一般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涉及到专业的判断,如果大家拿不准可以私信我解决。

三、协议管辖

民诉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起诉管辖的简单介绍,有不懂的可以评论留言或者私信,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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