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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找房屋买卖律师,滑县找房屋买卖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4 23:45:06
「基层采风」滑县院:召开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基层采风」滑县院:召开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

近日,滑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召开了“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宗铎、党组成员齐建波、律管科长刘志广、河南省律师协会滑县工作委员全体委员和滑县8家律师事务所代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清斌主持。

「基层采风」滑县院:召开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

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宗铎介绍了滑县律师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目前,我县共有律师事务所8家,其中合伙所4家,个人所4家;专职律师193人,法律援助律师5人,公职律师2人,党员律师47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4人,2017年参与提出提案4次,参与座谈和调研4次。滑县司法局设有律管科,工作人员3人。2013年成立河南省律师协会滑县工作委员会,委员8人。目前,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61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82家,担任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8家。2017年代理刑事案件573件,民事案件2460件,行政案件68件,仲裁案件12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1317件,法律援助555件。参与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37件。法治宣传526次。

「基层采风」滑县院:召开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

于宗铎局长强调,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第一步

要树立职业共同体理念。检律双方是新型法律共同体的成员,都是法治工作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宏观目标和社会价值上是一致的,应当秉持共同的职业信仰,互相互重,彼此交融,为追求司法公正而努力。

第二步

要树立相互尊重的理念。检察官与律师虽角色定位、职责分工不尽相同,在诉讼中的主张有时甚至针锋相对,但两者之间不是简单的控辩关系、对抗关系。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尊重相互、相互支持,通过共同努力,确保形成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第三步

要树立相互沟通的理念。畅通律师意见表达、双向沟通渠道。特别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要积极代理涉检信访案件,配合检察机关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多联系、多沟通,形成依法办事,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基层采风」滑县院:召开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

参会的律师分别从建立长效联系沟通机制、解决会见难等问题对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提出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县检察院案管办便捷高效的服务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希望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等权利。这次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的召开,为检察院和律师建立了联系平台,更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重视,大家表示要以此为契机构建好新型检律关系。

「基层采风」滑县院:召开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焦琰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事例,对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三点意见:

1

充分履职,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检察机关要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进一步畅通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等渠道,及时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行为。

2

健全机制,形成检律常态化良性互动

各部门要切实协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和律师开展专题研讨,加强工作中的交流、沟通、配合。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案管办“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避免律师出现“空等”“白跑”现象,节约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3

强化监督,促进检律关系的良性发展

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加强自我监督意识,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规范与律师的交往行为,做到公开交往,不搞秘密交往;集体交往,不搞个体交往;会议交往,不搞饭桌交往。实现检察官与律师的正当交往、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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