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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4 00:31:12
1904年5月21日 《苏报》案宣判

1904年5月21日,汪懋琨会同英国副领事德为门等复讯,宣布判章炳麟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二年,罚做苦工,自到案之日起算,限满释放,驱逐出租界。“《苏报》案”以此宣判收场。

晚清中国最大的一次文字狱——“苏报案”,曾在“国中之国”的上海租界七次公开审理。起诉方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大清政府,被控方是几个手无寸铁却怀抱热烈理想的文弱书生,双方各请洋律师,在法庭上激烈辩论,《申报》等大报追踪报道,留下了真实可信的记录,使我们百年后还能重温那些激动人心的场面,想见“风吹枷锁满城香”的风采。让慈禧太后无奈的是她的绝对权力在租界失去了随心所欲的用武之地,章太炎、邹容,两个忘年之交,“志在流血”的书生,得以幸免重蹈沈荩的覆辙。新闻史家胡道静在《上海的日报》中说:“苏报案在历史上的意义很大的。其正面的影响,就是革命派不过牺牲了一个报馆,毕竟予清政府以极锋利的舆论攻击,使它全盛时代辣手段焚书坑儒的威严全消失了。其侧面的影响,是清廷虽以雷霆万钧之力,欲提办章、邹诸人,卒以事出租界,外人为维护其既得之行政权的缘故,卒未使它达到野心的目的;以后的上海言论界、出版界多数集中于公共租界,这件事情有莫大的关系。”

“苏报案”成为二十世纪中国第一次重大转型时期一个极富象征性的事件,邹容奉献了年轻的生命,章太炎付出了三年牢狱的代价,陈范为此流离失所、家庭破碎,在上世纪初天幕上放射过光芒的《苏报》像星星般陨落,这是《苏报》的结束,也是《苏报》的永生。百年重说“苏报案”,历史无情也有情,历经时间的磨洗,真相终究是不可遮掩的。

1896年6月,《苏报》诞生在上海公共租界,创办者胡璋以日籍妻子生驹悦名义注册,挂的是“日商”牌子,只是一份格调低下的小报,常以黄色新闻招徕读者。1898年冬天,因“营业不利”,胡璋将《苏报》转手卖给了罢官后蛰居上海、“思以清议救天下”的陈范。正是在陈范手里,《苏报》成为上海举足轻重的五大中文日报之一,最终于1903年的夏天将《苏报》的事业推向了顶峰。中国自有近代报纸以来,还没有一家报馆曾赢得如此显赫的声誉。

陈范初掌《苏报》,以妹夫、也是朋友的汪文溥为主笔,他自己和儿子陈仲彝编发新闻,兼写论说。十八岁就创办《女学报》(被誉为“女苏报”)的女儿陈撷芬也“打横而坐”,编小品诗词之类副刊,熟悉上海报界掌故的包天笑称之为“合家欢”。陈范亲自执笔作文,发表过《商君传》、《铁血宰相俾斯麦传》、《泰西教育沿革小史》、《论法律与道德之关系》等,旁征博引,借古喻今,倡导改革。那时离“戊戌变法”遭血洗不远,陈范的哥哥陈鼎即“以戊戌变党事获罪,被判永久监禁”,民气消沉,即使在上海租界,清王朝鞭长有所不及,舆论也普遍保守。在上海五家中文日报中,《苏报》资本、规模都是最小的,发行量也不大,但其坚持了维新、改革的立场。1901年12月,流亡日本的梁启超在《清议报》第100期发表的长文中称它和《中外日报》、《同文沪报》“皆日报佼佼者,屹立于惊涛骇浪狂毒雾之中,难矣,诚可贵矣!”

陈范有过宦海经历(当过江西铅山县知县),深味官场黑暗(他试图出污泥不染,并有所作为,即遭地方恶势力对抗,也为上司所嫉,于1895年落职为民),目睹朝廷的专制、腐败,“戊戌变法”的失败。曾领时代潮流的康有为从维新转向保皇。他对汪文溥说:“中国在势当改革,而康君所持非也,君盖偕我以文字饷国人,俾无再如迷途。”《苏报》言论从此逐渐转向革命。1902年,蔡元培等先后在上海创立中国教育会、爱国学社,《苏报》与它们同气连枝,一起构成了清末中国新型的社会力量,章太炎、蔡元培、吴稚晖、黄宗仰、张继等都为《苏报》撰稿。这年冬天,上海、南京、杭州等地学潮不断,《苏报》开辟“学界风潮”专栏,不断报道各地学潮的消息,支持上海南洋公学、南京陆师学堂学生反对学校当局干涉言论自由引发的退学风潮,受到东南学界的注目。到1903年,《苏报》大量刊出张园集会上发表的演说稿及陈天华的《敬告湖南人》、《军国民教育会公约》等。4月11日、12日,《苏报》发表蔡元培的“来稿”《释“仇满”》。5月13日,发表《敬告守旧诸君》,公开倡言革命,“居今日而欲救吾同胞,舍革命外无他术,非革命不足以破坏,非破坏不足以建设,故革命实救中国之不二法门也”。

以5月27日陈范正式聘请爱国学社学生章士钊任《苏报》馆主笔为标志,《苏报》迅速向辉煌的顶峰攀升。当天他在《苏报》发表言辞激烈的论说——《论中国当道者皆革命党》。年轻的章士钊以初生牛犊的猛劲,对《苏报》进行大胆革新,在形式革新的后面更重要的是内容的变化。陈范在经过短暂的紧张后毅然表示“本报恣君为之,无所顾藉”,即使报馆有被封的危险,也“无所于悔”。6月1日,《苏报》宣布“本报大改良”,凸显特色。同一天发表的章太炎《康有为》文,提出革命“如铁案之不可移”。2日,报首刊出“本报大注意”启事,将“学界风潮”移到头版“论说”后的显著位置,并增辟专门发表来稿的“舆论商榷”栏,明确提出“本报当恪守报馆为发表舆论之天职”,力图把《苏报》办成一个开放的公共论坛。3日,刊出“本报大沙汰”启事,宣布加强“时事要闻”,减少“琐屑新闻”,并增设“特别要闻”,“间加按语”。6月9日,章士钊以“爱读革命军者”的笔名发表《读〈革命军〉》文,以热情洋溢的语言对少年邹容的《革命军》大加赞赏,称之为“今日国民教育之第一教科书”。同一天,在“新书介绍”栏刊出《革命军》出版的广告,称“笔极犀利,语极沉痛,稍有种族思想者读之,当无不拔剑起舞,发冲眉竖”。6月10日,《苏报》发表章太炎署名的《〈革命军〉序》,称之为“雷霆之声”、“义师先声”。这一天,离“苏报案”发生不到二十天。

6月20日,“新书介绍”栏推荐章太炎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誉为“警钟棒喝”。22日,发表论说《杀人主义》,有“杀尽胡儿才罢手”、“借君颈血,购我文明,不斩楼兰死不休,壮哉杀人!”这样激进的辞句。6月24日,两江总督魏光焘与湖广总督端方通电中透露,他已要求工部局查禁《苏报》。《苏报》之所以如此放言无忌,并非不知道危险。6月3日以后,《苏报》即译载了《查拿新党》、《西报论工部局保护新党事》等消息。一个不能忽略的原因是:《苏报》的言论态度得到了租界工部局总办、也是伦敦《泰晤士报》驻沪通讯员濮兰德等的支持。工部局多次找《苏报》撰稿人谈话:“你们止是读书与批评,没有军火么?如其没有,官要捕你们,我们保护你们。”吴稚晖的回忆也证实,租界老巡捕房捕头蓝博森曾对他说:“没有兵器,你们说话好了,我们能保护你们。”正是有了租界当局的承诺,他们才放言革命。

从1903年5月到6月,短短一个月间,《苏报》如同从上海租界放了一颗卫星,在舆论界放射出夺目的异彩,刹那的光华让《申报》等老牌大报黯然失色,其发行量迅速飙升,仅发行点就增加到几十处。论说一出,《中国日报》、《鹭江报》等报刊纷纷转载,大有“鼓动风潮”之势,难怪清廷“视之若一敌国”。6月26日,江苏候补道、南京陆师学堂总办俞明震奉命从南京到达上海,协助上海道袁树勋处理查禁爱国学社、《苏报》等事宜,罗网已经张开。6月27日起,《苏报》连续两天发表文章悼念一个多月前蹈海自杀的留日学生陈海鲲(自号“仇满生”,有“杀满之声,腾于黄口”这样激烈的辞句)。6月29日,《苏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出章太炎《康有为与觉罗君之关系》(节选自《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以饱满的激情、极富感染力的文采赞美革命:“然则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矣。”甚至直呼光绪之名:“载湉小丑,未辨菽麦。”斯文一出,举世哗然,“上海市上,人人争购”,专制者雷霆震怒,认为大逆不道。

这也是“苏报案”发生的那一天,《苏报》走到了它的顶点,厄运即将降临。1903年6月29日,经过多次密谋,在清王朝的要求下,租界工部局终于发出对钱允生、陈吉甫、陈叔畴、章太炎、邹容、龙积之、陈范等七人的拘票。如果只看这个名单,清廷对《苏报》的情况并不怎么了解,比如将钱允生、陈吉甫、陈叔畴三人当作主笔,不知道陈叔畴就是陈范,陈吉甫只是司账员,钱允生不是《苏报》人,龙积之也与《苏报》无关。当天,巡捕、警探到苏报馆抓人,陈吉甫率先被捕。他们问:“陈范在吗?”陈范正好在场,却叫人说不在,他们也未深究。陈范曾让儿子到爱国学社向章太炎示警,章说:“诸教员方整理学社未竟,不能去,坐待捕耳”。有人劝他走避,他“哂之以鼻”。6月30日,等到巡捕来时,他自指其鼻:“余皆没有,章炳麟是我。”他不仅自己不屑逃走,还在巡捕房写信叫邹容、龙积之投案。随后,钱允生和不在名单上的陈范之子陈仲彝在《女学报》馆被捕。龙积之当晚自行到案。邹容本已藏匿在虹口一个外国传教士处,7月1日徒步到租界四马路巡捕房投案,自称:“我邹容。”至此,除陈范外,名列拘票的其余五人全部被捕,酿成了名动百年史的“苏报案”。

“有人把章太炎系狱之后,力劝已经脱身在外的邹容主动投狱,看作不可思议的迂腐和偏执,……在看重生命亲证和正面承当的章太炎,他是将此当作君子成人之美的义举来做的,是使邹容由此获得一个道德承当和生命亲证的机会。”

这只是后人的评说,并不是章太炎当时的想法。他自述:“《革命军》为慰丹所著,仆实序之,事相牵系……仆既入狱,非有慰丹为之证明,则《革命军》之罪案,将并于我,是故以大义相招,期与分任,而慰丹亦以大义来赴。”这番夫子自道说得再明白不过,他之招邹容,只是让他分担《革命军》罪案之责任而已。

从章太炎、邹容被捕之日起,清王朝就为引渡他们而与租界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艰难交涉,台前幕后,数不清的算计。上海、南京、武汉、北京之间,要员、坐探(如志赞希、赵竹君)、密友(如《新闻报》的福开森)之间文电交驰,仅收入故宫档案的往来电文就有近一百九十封。可以说,清廷为此绞尽了脑汁,用尽了手段,目的无非是要将他们置之死地。

“苏报案”发,舆论震惊。7月1日,与《苏报》在革命还是改良问题上有着尖锐分歧的《中外日报》也发表社论《近事概言》,抗议当局“与言者为难”。7月2日,上海英文《字林西报》发表社论,反对查禁《苏报》。7月3日,中国教育会常熟支部负责人殷次伊为此愤而投水自杀。

陈范出亡海外后,在章士钊主持下,《苏报》仍继续出版了七天,不仅刊出了《密拿新党连志》的消息,7月6日,还发表章太炎《狱中答新闻报记者书》,章在文中坦然表示:“吾辈书生,未有寸刃尺匕足与抗衡,相延入狱,志在流血,性分所定,上可以质皇天后土,下可以对四万万人矣。”充满了道德的力量,批评的锋芒,弥漫着一股浩然之气。章士钊在五十九天后回忆:“太炎此文送出监门时,是闰五月十一日,《苏报》犹作垂死挣扎,未被封禁。吾亲将该文揭之首栏,与《新闻报》对垒,恍惚为革命党消灾解毒,弥形得意。”

第二天下午,《苏报》终于被查封,这一天的《苏报》已出版,《申报》事先以《发封苏报》为题报道租界当局查封的经过。7月9日起,英文《上海泰晤士报》连续两天发表社论,反对“未断案而先封馆”,要求“设法阻止中国守旧官员在租界妄行其权”。从7月11日魏光焘致端方、恩寿的电文看,“旋因上海爱国会演说虽禁,复有设在上海租界之苏报馆刊布谬说,而四川邹容所作《革命军》一书,章炳麟为之序,尤肆无忌惮”。邹容和章太炎首当其冲,成为“苏报案”的中心。顺便说一句,蔡元培早在案发前半个月就去了青岛,与“苏报案”并无直接关系。

7月15日,上海租界会审公廨第一次会审“苏报案”。一百年前的中国出现了这样奇特的一幕,名义上这是清王朝在租界设立的最基层的一个法庭,实际上外国享有治外法权,朝廷的权力难以企及。章太炎以冷嘲热讽的笔调写道:“噫嘻!彼自称为中国政府,以中国政府控告罪人,不在他国法院,而在己所管辖最小之新衙门,真千古笑柄矣。”中国无所不能的专制权力与一无所有、惟有一腔热血的两个平民有了一次面对面交锋的机会,东西方两种不同的政治文明、价值观念有了一次面对面冲突的机会。在君临天下、信奉绝对权力的清廷眼中,任何的批评声音都是大逆不道的,更何况《苏报》那样激烈的革命言论,那都是死罪。但在租界当局看来,发表文章、举行集会、批评政府都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内,是公民的权利。即使有证据证明章太炎他们是“犯罪”,也属于“国事犯”,按国际惯例也应该保护。更重要的是,如英文《字林西报》评论说:“外人在租界一日即有一日应得之权利,中国人在租界一日即有一日应受外人保护之权利,而华官固不得过问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严词拒绝了清廷的重金诱惑,并挫败了武力劫持的企图。首次开庭,上海道袁树勋伏兵五百,阴谋将章、邹等劫走,租界方面作了严密防范,“传讯时,每一人以一英捕陪坐,马车复有英捕跨辕,数英捕驰车带剑,夹在前后,街巷隘口,亦皆以巡捕伺守,谋不得发”。无奈的清廷只好求助于各国驻京公使。各国态度不一,其中意大利明确表示“此系公罪,而报章之言论自由久已准行于租界,无俟上海道之干预也”。

《申报》7月16日发表的长篇报道《初讯革命党》、章太炎狱中致友人书都留下了生动而真实的记录:

代表原告清王朝的律师是古柏、哈华托,代表被告的律师是博易、琼司。先是古柏宣读《控告苏报条款》,控告《苏报》馆、章太炎、邹容等“大逆不道,煽惑乱党,谋为不轨”,并从1903年6月以来《苏报》发表的言论中罗织罪名。接下来是对六个被捕者的审讯。章太炎说:“所指书中‘载湉小丑’四字触犯清帝圣讳一语,我只知清帝乃满人,不知所谓圣讳,‘小丑’两字本作‘类’字或作‘小孩子’解,苏报论说,与我无涉,是实。”并直言“不认野蛮政府”。邹容只承认“《革命军》一书乃我所作”,其他的什么也不说。

这一天,也是36岁的章太炎和十八岁的邹容进入历史的日子,以指控罪名之大,他们从没想到会活着出来。章长发披肩,“其衣不东不西,颇似僧人袈裟之状”。邹已剪掉了耻辱的辫子,穿西服,其他人都穿华装。《申报》记下了这些永远生动的细节,而历史恰恰是由这些细节组成的。庭审完毕,他们“乘马车归捕房,观者填堙,诵‘风吹枷锁满城香,街市争看员外郎’而返”。

7月21日午后,会审公廨第二次会审“苏报案”,第二天的《申报》以《二讯革命党》为题作了详细报道。原告律师以“另有交涉”为由要求改期,遭被告律师博易反对,他说:“现在原告究系何人?其为政府耶?抑江苏巡抚耶?上海道台耶?本律师无从知悉。”逼使对方承认“奉旨”办理,也就是说原告方即是清政府。博易冷笑说:“以堂堂中国政府乃讼私人于属下之低级法庭,而受裁判乎?”对方无言以答。

7月24日,《江苏》杂志发表短评《祝苏报馆之封禁》,指出思想、言论、出版,“此三大自由为神圣不可侵犯之物”。香港《中国日报》和《上海泰晤士报》等纷纷发表评论表示,如外交团决定引渡,“应予以反抗”。英国蓝斯唐侯爵在上议院谈到“苏报案”时说:“此次诸人因刊登激烈之词于报纸,以致逮捕,余尝一读其译文,亦不能不称其为最激烈最勇猛之议论。”称他们被租界拘捕是“受上海道之促迫,不得已而出此”,同时表示坚决不能移交给清廷。美国外交部下令不得将章、邹等交给清廷处置,“并将主张引渡之上海领事古纳调任”。

直到7月27日,“苏报案”发生28天后,清廷外务部与各国公使关于引渡的交涉毫无进展。就在这个节骨眼上,7月31日,记者沈荩因为披露中俄秘约的消息,在北京被活活杖毙。经天津《大公报》等报道,举世震惊,8月4日,远在上海狱中的章太炎也写诗悼念。沈荩之死对租界当局最终拒绝引渡章、邹等产生了直接的影响。8月5日,英国首相向驻华公使直接发出“现在苏报馆之人,不能交与华官审判”的训令。到9月10日,经过两个多月翻来覆去的讨价还价、密谋筹商之后,清廷最后放弃了引渡“苏报案”犯的努力。

1903年12月3日,旷日持久的“苏报案”第三次开庭,会审公廨成立了“额外公堂”,由租界方面与上海县令会同审理。原告律师指控章太炎、邹容“登报著书,扰乱人心”;被告律师认为,既然没有真凭实据,就是无罪,要求当堂释放。12月4日,继续开庭,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章太炎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针对清廷所指控的大逆不道的罪名,他说:“至于‘小丑’两字本作‘类’字或‘小孩子’解,并不毁谤。至今上圣讳,以西律不避,故而直书。”12月5日,被告律师琼司做了无罪辩护:“章、邹二人,系年轻学生,出于爱国之忱,并无谋叛之意。”就有罪还是无罪的问题,双方律师唇枪舌战展开一场激烈的辩论。

12月7日,代表清廷参加会审的上海县令汪瑶庭单方面拟定的判决为:章、邹“永远监禁”,但受到英副领事的抵触。12月24日,汪瑶庭不顾租界工部局,在会审公廨“额外公堂”宣布:章太炎、邹容“故意污蔑今上,排诋政府,大逆不道,欲使国民仇视今上,痛恨政府,心怀叵测,谋为不轨”,应予“永远监禁”。公使团对此持有异议,这个判决未能生效。双方僵持了两三个月。

1904年2月,公使团方面表示,如果再不结案,就要将在押的犯人释放。由于公使团的坚持,5月21日,会审公廨“额外公堂”终于作出判决,章太炎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二年,罚做苦工,“期满驱逐出境,不准逗留租界”。尘埃落定,离“苏报案”发已过了十个多月。

“苏报案”发生后,租界当局认为:“此租界事,当于租界决之,为保障租界内居民之生命自由起见,决不可不维持吾外人之治外法权。”1903年7月8日军机处给端方、魏光焘的电文也说:“沪上各领事称,在租界犯案当在租界定罪、受罪。无论出于何种考虑,租界工部局对“苏报案”被捕人员的安全,曾作了周密的布置。开庭前一周,工部局董事会接到口头指示:“如果发生对这些羁押犯中任何人撤回起诉,或宣判无罪释放的事,要求采取步骤防止他们重遭正常或非正常逮捕的可能性。”董事会作出指示:“在此种情况下,将护送羁押犯登上驶往香港或日本的轮船,随他们意愿。”百年前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会关于“苏报案”的会议记录、会审记录,至今静静地躺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里,那是历史的见证。因为他们的坚持,先是清廷的引渡计划失败,最后也未能按自己的如意算盘处置章、邹,对一个从不把自己的人民放在眼里的王朝来说,无疑大大地失了颜面。在历史的天平上,一头是僵尸般腐朽的清王朝,一头是两个“志在流血”的知识分子,孰轻孰重,一目了然。“苏报案”成就了章、邹的英名,在百年前的沉沉暗夜里,他们如同启明星,出现在二十世纪的地平线上。孙中山后来这样评论:“此案涉及清帝个人,为朝廷与人民聚讼之始,清朝以来所未有也。清廷虽讼胜,而章、邹不过仅得囚禁两年而已。于是民气为之大壮。”

在狱中,章太炎、邹容被罚做苦工,经常遭到拳打脚踢,章曾绝食七天抗议。虽然环境极其严酷,他们还是以诗唱和,他们的《绝命诗》联句已载入文学史。1905年2月邹容病倒,就在会审公廨同意保释出狱的前一天,在服用了工部局医院的一包药之后,于4月3日凌晨去世,这一天离他两年的刑期期满不到三个月。章太炎入狱之后,仍和外界保持着接触,他的诗文不断见诸报刊。被称为“《苏报》第二”的《国民日报》创刊后,1903年8月9日,他发表《论承用维新二字之荒谬》,学问渊博的国学家从字源学意义上重新诠释了“维新”的内涵。8月23日,上海举行沈荩追悼会,他在狱中写祭文,为章士钊的《沈荩》一书作序。1906年6月29日,他熬过三年的刑期,出狱当天就登上赴日本的轮船。

他们在“苏报案”中的表现感动了远在四川的卞小吾,他曾三次远道到上海狱中探望素不相识的章、邹,并决心效法陈范,毁家纾难,办一家报纸。1904年10月,《重庆日报》创刊后,以大量篇幅报道了“苏报案”消息及章太炎等在狱中的情况,被誉为“重庆的苏报”,发行量迅速超过三千份。1905年,他的处境已很危险,有人劝他出走,他说:“我决不负邹、章嘱咐。章炳麟坐监能避不避,邹容更自愿投案,何等伟大!我岂能后人?又何惧哉!苟不幸,上可质皇天后土,下可对四万万同胞。”这年6月1日,卞小吾被秘密逮捕,《重庆日报》被查封,被称为“重庆的苏报案”。1908年6月13日,他在狱中被残杀。

关于章、邹,人们已经说得太多。值得一说的是,《苏报》馆主陈范虽然没有入狱,但他的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去。1903年陈范已年过不惑,对《苏报》言论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他不是没有清醒的估计,他也有过“声容惨阻”的“大骇”。但他还是让章士钊等放手去做,这与他办一个“主持清议”的舆论机关的理想吻合。《苏报》以言获罪,最终酿成“苏报案”,陈范“为实行主张起见,自始预料及此,无所于悔”。自他接手《苏报》,“宗旨本别异于各报”,从呼吁变法到倡言革命,他完成了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苏报》留在革命史上的光焰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他的名字被章、邹显赫的名声所淹没。其实,没有陈范,又哪里会有“苏报案”?一百年后回过头来,探求历史的真相,这样一个人物实在是值得重视的。

1903年6月30日,陈范侥幸走脱,在忧愤交加之中带二妾二女东渡日本。匆匆离沪之际,他曾口占一绝:“东风习习拂征衫,别绪离情百不关。却怪舵楼回望处,眼中犹著旧河山。”陈范流亡东京,“贫困几无以自给”,两妾改嫁;长子出走,不知所终;次子仲彝出狱以后,清廷一直迫他交出父亲,只得逃走。名动上海的《苏报》馆主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坐对风烟殊旦暮,似闻歌哭满江湖”是陈范的诗句,也是他命运的缩影。

在日本,他结识了孙中山,参加过冯自由等组织的洪门三点会。1905年夏天,他返回上海。“苏报案”早已过去,但清廷岂会放过他,找个借口将他下狱。“骨肉隔山河,眷怀无已时”是他狱中的诗。关押了一年多之后,1906年秋天他才被保释出狱,辗转在浙江温州、湖南长沙等地,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直到辛亥革命后,他回到上海。他为新生的共和而兴奋不已,一度重操旧业,参与过《太平洋报》、《民主报》的编辑。那时,革命告成,民国新建,多少人以功臣、元勋、伟人、志士自居,无不以为“手造共和”,应该论功行赏,而他甘愿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共和国民,只口不提自己当年倡言革命的辉煌历史和惨痛遭遇,更不谋求一官半职。1914年,他的“南社”同人柳亚子为他写的传中说:“时南都兴建,昔之亡人逋客,方济济庆弹冠,而先生布袍幅巾,萧然物外,绝口不道前事。”蔡元培等念及陈范及《苏报》的功绩,曾多次要求民国政府,发还被清廷没收的《苏报》、《女学报》财产,抚恤陈范和他在常州的寡媳孤孙,一直没有下文。陈范却说:“请谢诸君,勿以我为念,养老之资现犹勉能,笔耕砚耨,聊免饥寒。……吾辈正谊明道,非以计功利,岂容贪天之功为己力。”他晚境凄凉,孤身一人,在上海贫病交加,幼孙病故,两个女儿不在身边,1913年5月16日去世,年仅五十四岁。章士钊说,“苏报案”后,他“亡命十年,困踬以终,不闻有何怨言”。这是知人之论。

遥想《苏报》当年,“以鼓吹革命为己任”,犹如一道闪电出现在百年前的暗夜,难怪清廷视之如敌国,如果没有陈范这样的“潮流中之长厚君子”(章士钊语),没有《苏报》,仅章士钊他们,中国近代史上的那一页将完全不同,章太炎“所向披靡,令人神往”的文字恐怕也难以产生那么巨大的影响。正如章士钊所说:“查清末革命史中,内地报纸以放言革命自甘灭亡者,《苏报》实为孤证。此既属前此所无,后此亦不能再有。”《苏报》之名垂史册与陈范的追求是分不开的,在百年报业史上自有其地位。

《苏报》以其言论激烈而触怒当道,但如冯自由《革命逸史》所说,《苏报》论说及《革命军》、《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语句,“在中国视为大逆不道,译成英文则平淡无奇”。

从1903年5月27日到7月7日,年轻的章士钊主持《苏报》最后四十天,然而在拘捕名单上却没有这位主笔的大名,对此他在《苏报案始末记叙》解释,他当时一个人掌理《苏报》笔政,竟然逍遥法外,主要原因是俞明震的有意保护。他是南京陆师学生,深受俞的赏识,虽然在1903年的学潮中,他带三十多名同学集体退学,进入上海爱国学社,还曾多次在报上抨击俞明震,俞读了只是置之一笑。“苏报案”发前,查办员未定,俞“恐伤士类”,主动争取这个机会。俞一到上海,即去拜访陈范,陈推说出门,不见。俞通过儿子俞大纯约见了爱国学社教员、《苏报》重要撰稿人吴稚晖,透露了捕人的信号,即章太炎说的“赐面请安”。俞明震思想开通,对倡言革命的知识分子不无同情。洞若观火的鲁迅在《朝花夕拾》中称他“是一个新党”,“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鲁迅日记》也多次提及这位“恪士先生”。拘捕名单上没有吴稚晖、章士钊,故意写了陈范的两个不同名号,以及几个无足轻重的人,似乎是有意的安排。俞当时不可能不了解章士钊的情况,不过是有意开脱罢了。即使章太炎如果想逃,机会也是有的,但他不逃,对此,吴稚晖不无揶揄地说:“他以坐牢为荣,亦很好”,“可谓求仁得仁矣”。7月6日,端方致电袁树勋、俞明震将吴稚晖缉捕归案,显然已察觉这个名单有遗漏。章士钊因为只用笔名发表文章,外界不知其名也有可能,所以他不仅没有逃离上海,而且在案发后继续在《苏报》放言无忌。《苏报》被封仅一个月,他就创办了“苏报第二”的《国民日日报》。1903年7月6日,湖广总督端方密电两江总督魏光焘,通报俞的儿子俞大纯在日本留学期间,曾“剪辫入革命军”,要魏对俞“不可不防”,并转告袁树勋“随时留心”。7月15日,“苏报案”第一次开庭当晚,俞明震就离开上海,不再参与此案,之后也没有再做官。

章太炎与吴稚晖,在这一震撼人心的历史事件面前不同的选择,成为百年史上一场聚讼纷纭的公案。章、吴笔战不断。先是1907年3月,章太炎在日本出版的《革命评论》发表《邹容传》,直指吴向俞明震献策出卖章、邹。1908年1月,吴在巴黎出版的《新世纪》发表致章的反驳信。章接着在2月25日出版的《民报》发表《复吴敬恒书》,斥其为“外作疏狂,内贪名势,始求权藉,终慕虚荣者”,但并没有拿出吴出卖他们的有力证据。4月25日,吴在《新世纪》发表《答章炳麟书》。7月10日,章在《民报》发表《再复吴敬恒书》,指斥吴为“洋奴”,“今日言革命,明日言无政府”,虽文采斐然,却不是求实之作。9月5日,吴又在《新世纪》发表《再答章炳麟书》。“反反覆覆,二人在巴黎与东京之间,三问三答。”1936年初,吴旧事重提,在《东方杂志》发表《回忆蒋竹庄先生之回忆》。直到1943年,章去世已经7年,吴还发表洋洋数千言的《上海苏报案纪事》,为自己辩白。鲁迅病危之际撰文评说此事,也是站在章的一边。数十年后徐铸成仍持此见。只有历史学家唐振常经过严密考证,为澄清事实、还原真相提供了可信的说法。单从上面所说俞明震的情况来看,指控吴稚晖卖友就缺乏根据。在一场轩然大波面前,不同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的抉择,临难的表现往往分出人格的高下,但不能因此而不顾事实,任意编造历史。

1942年,徐铸成在桂林和章士钊、龙积之相遇,“那时,龙已年近九十,银髯飘胸,白发皓然,但仍神清气爽,步履矫健”。两位“苏报案”的当事人畅谈四十前往事,让这位年轻报人感慨不已——“邹大将军(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追赠邹容的名号)才华盖世,热血满腔,但是,二十岁刚出头就被迫害逝世了。龙老活到九十高龄,享尽清福(国民党中委焦易堂是他的女婿),老而弥健。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究竟谁长葆青春,谁短命夭折呢?”这一答案倒是不言自明的。(摘自《书屋》 作者 傅国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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