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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经济案子用找律师吗,数字经济时代律师该如何应对风险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2 02:08:13
数字经济时代律师该如何应对?


作者 | 贺倩明

建纬(深圳)所主任 高级合伙人 法学博士

中科院深圳先进院-得理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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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数字化浪潮正在席卷各行各业,法律业将迎来战略拐点

2017年,数字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数字政府”,并将数字政府作为数字化发展的三大支柱(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之一进行强调。2021年,数字经济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为未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数字经济时代律师该如何应对?

2021年8月2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在2021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发布了《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疫情冲击下的复苏新曙光》。该白皮书显示,2020年,全球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2.6万亿美元,同比名义增长3.0%,占GDP比重为43.7%。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近5.4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同比增长9.6%,增速位居全球第一。2020年,数字经济市场规模已达39.2万亿元。在2020年,我国第三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达到了40.7%,较上一年度增速达到约10%。其中产业数字化规模达31.7万亿元,占GDP比重31.2%,同比名义增长10.3%。

《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认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2021年4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提出数字经济“四化框架”,即“数据价值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治理。”国家统计局五月发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将其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大类。数字经济已全面渗透到各个产业领域。

从法律行业看,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公开总量突破1亿篇,累计访问总量约500亿次。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庭审总量突破1000万场,网站总访问量超过307亿人次。截至2020年底全国3265家法院建成了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在技术上实现网上阅卷、法律文书辅助生成等功能。另据汤森路透的2020年的报告,90%的受访律所领导者表示将在下一年增加法律科技的投入。近期,国内一批律师行业元老发起了“数字化律师50人论坛”或将掀起律师行业数字化的浪潮。近几年,法律科技公司、法律互联网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数字经济的两根支柱是数据和技术,近几年,无论是数据还是技术,中国都取得了惊人的发展。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四大生产要素并列,并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报告,预计2020年全球数据总量达到47ZB(十万亿亿字节)。预计到2025年,中国数据总量预计将跃居世界第一,全球占比有望达到27%以上。

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数据大国,数据要素资源将成为中国数字经济的核心优势资源。而从技术层面来看,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技术都在蓬勃发展,这些都将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组合引擎,不仅推动了海量数据的积累,而且加速了数据的处理。中国蓬勃的数字经济全面超越欧美发达经济体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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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数字技术重构法律产业链,法律服务供给关系发生改变

从全球趋势看,欧美法律行业的数字化程度则远超中国,举例来说,世界三大法律数据公司威科、汤森路透和律商联讯都有悠久的历史和全球数据库,数万人员工和过百亿美金的市值,欧美律所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程度也远超中国,法律科技领域的投资和企业数更是中国的数倍,法律服务市场总规模和人均律师比都是中国的数倍。几乎每个律所在协同办公、案件管理、客户管理、知识管理每个环节都早已实现了信息化。基于良好信息化建设基础,在数字化智能化方面,美国法律界也是领先全球,美国几所顶级的法学院在十年前就开设了法律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尤其是斯坦福的法律科技中心更是硕果累累。

从司法环境看,虽然中国法律行业的数字化起起步晚于欧美,但中国法院系统的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中国司法系统的数字化受到自上而下的重视,中国目前3501家法院都上线了智慧法院系统和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2020年,全国法院接收网上立案1080万件,占一审立案量的54%。四级法院全面应用人民法院送达平台,2020年,平台电子送达389.88万次。

疫情期间,各级法院启动了网络开庭模式,电子卷宗、电子证据、电子送达、智能辅助审判系统等等一应俱全,司法系统在信息化和智能化方面的投入非常巨大。与司法系统相比,中国律师行业的数字化则相对滞后,中国律师行业的信息化程度比较低,数字化和智能化尚处于启蒙阶段。然而,法律科技行业却在近几年迅速升温。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浪潮之下,中国法律服务业极有可能穿越信息化落后的周期,直接在数字化的征途中超越欧美。

数字经济时代律师该如何应对?

从技术层面分析,法律行业是最有可能被数字化技术改造甚至颠覆的行业。

首先,法律行业的数据来源丰富,政府公开政策法规、政务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司法系统公开的裁判文书信息,构成以基本的数据源,且这些数据多以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为主,符合Volume(海量)、Variety(多样)、Value(高价值)、Velocity(高速)的特征,因此非常适合利用大数据技术来进行法律数据的提取、存储、检索、共享、分析和处理;

其次,法律工作的场景大部分包括以规则、推理为基础的法律研究、法律文书撰写等工作,自然语言处理、深度学习、文本解析、阅读理解、知识图谱等AI技术在这些工作场景有广泛的应用空间,IBM的沃森系统就是很好的例证;

第三,合同和证据的电子化趋势为“区块链+法律”提供了天然的应用场景,区块链因其去中心化、信息不可篡改、公开透明、集体维护性、可靠数据库等特点受到法律界的青睐,电子合同正飞速发展,预计不久的将来电子合同会像电子支付代替纸币支付一样代替纸质合同。

这三方面的因素是孕育数字法律经济的优质土壤。

从供需关系看,法律服务业供需关系不仅受到其行业内参与者的影响,也受到其服务对象的影响。当数字经济全面渗透各行各业后,无论是数字产业化还是产业数字化,都不可避免对法律服务供需关系和生产关系产生影响。

1.数字经济将产生新的法律服务需求。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的融合将对原有的生产关系带来改变。由此带来的新需求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围绕数据产权保护、数据权利交易、数据信息安全等以“数据”为主体的法律需求会像不动产、股权和知识产权的法律需求一样发展起来;二是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过程中,传统产业的生产、交易等行业所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比如机器人伤人问题、机器人引发的伦理问题、算法歧视问题等等。

2.法律消费者将依“数据”进行消费决策;数字经济最重要的特征是一切经济活动都可转换为数据记录下来,依托强大的算力和精准的算法,不仅能够为每个消费者的需求特征进行精准计算,也能对供应方的产品和服务能力进行精准画像。法律服务业因其产品的无形化导致法律消费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法律消费者难以精准评判选择合适的律师。但数字经济时代将改变这一状态,律师的办案经验、资历背景、用户口碑、出庭表现等一些信息都被数据化,依据这些数据,通过算法就能对律师形成画像,消费者将依据这些数据画像选择合适的律师,这一现象已经在业内开始出现,很多大公司已经建立律师数据库,依托算法而不是熟人推荐律师。

3.部分法律服务被智能技术代替,法律服务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国外新兴的法律服务市场当中已经出现了一种新业态,即“替代性法律服务(ALSP)”。最近上市的LegalZoom市值近80亿美金,这种替代性法律服务一方面用智能技术代替部分人工服务,降低法律服务成本,另一方面用技术连接律师,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律师服务。从企业需求端来看,企业在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投入成本不断加大,而在人力成本尤其是法律服务采购成本却有压缩的趋势, 随着企业数字化能力的提升,其对律师的服务能力要求会相应提高,希望律师解决其复杂的法律问题,而将大量的常规法律问题交给内部化数字化的法务团队,这必对大量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市场造成巨大冲击。事实上,目前国内也已经出现了专注于企业法务的法律科技公司进入市场与律师行业展开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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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建立合伙人数字化战略共识和数字化能力体系是成功的关键

数字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都已超出想象,任何人无法准确预测未来。数字经济对法律行业的挑战已经显现,且呈加速蔓延的态势。法律服务行业的变革迫在眉睫。中国目前大多数律所管理松散、信息化程度低、数字化能力缺乏、数据资产利用率低下,这是律师行业数字化面临的严峻现实。数字化时代是律师行业穿越信息化周期在数字化技术的驱动下实现快速赶超的好时机,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需为此做好充分的准备。

1.合伙人应形成数字战略共识,建立数字化转型的组织保障体系。长期以来,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是松散式的合作,而不是真正意义的合伙,这是律师行业数字化面临最大的组织障碍。在万物互联互通的数字化时代,律师行业首先要改变的是各自为政的单兵作战思维,而且应该建立协同作业的共生思维。面对数字化浪潮,法律行业的变革是必然趋势,这不仅是因为来自科技驱动的替代性法律服务的挑战,也是来自数字经济时代客户的需求所导致,先动者必将获得新的竞争优势,后动者恐将被时代所抛弃。律所的合伙人应该尽早形成数字战略共识。数字化战略包括数字化运营管理、数字化营销、数字化服务和数字化团队等战略要素构成。

2.律所应该建立数据资产池,并形成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安全保障机制。数据资产是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律所的数字化资产包括律所案卷材料、律师的工作文档、客户数据、品牌业绩数据、律师个人信息、律师账单信息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数据资产是承载律师经验的知识数据。律所的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包括数据资产收集存储、安全保障、开发利用、数据权限等机制。这些数据资产不仅能通过AI技术变成律师的智能知识助手,也能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确定律所客户服务策略,还能增强律师之间数据交流、共享机制,提升律师之间协同机会。

律所目前的数据是分散的、孤立的和非结构化的,现有数据状态很难转换成有价值的数据资产。律所要建立数据资产池,首先需要建立一套数据权利机制,明确律师之间、律师和律所之间的数据权利与义务的行使规则;其次需要建立一套数字化的集成系统,这套系统要能整合传统的协同办公、利冲检索、办案工具等功能,形成律师的数字化工作台。

3.律所应该构建数字化生态伙伴,借助外力快速培养数字化能力。数字化能力涉及面广,包括数据获取能力、数据结构化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数据产品化能力等等,律师行业的数字化几乎处于原生态时期,律所靠自身能力的积累构建数字化能力将是非常漫长的过程,而数字化时代商业竞争最大的特征是快速迭代,故律师行业要实现与数字化时代同步,最有效的方法是借助行业外的数字化顾问和技术力量,整合数字化生态伙伴。只不过,目前中国数字化市场的参与者良莠不齐,要找到优秀的数字化伙伴并非易事,律师们应该勇于出圈,想办法进入数字化经济相关圈子,这将有利于快速寻找数字化伙伴。

4.培养数字化敏捷团队,建立适应数字经济的团队结构。律所的人才结构普遍单一,95%都是以律师和律师助理构成,大多数律所只配备必要的行政财务人员,只有极少数律所有专门IT人员。这种单一的人才结构很难满足数字化的团队需求。律所的数字化团队至少有三个层面的人员构成,一是驱动数字化变革的领导层,这些人通常是要具备领导力和数字化视野的合伙人构成,领导层不一定需要懂数字化技术,但需理解数字经济的商业逻辑和数字化管理的系统能力。

第二层是会熟练运用数字化工具的律师团队,未来办公将以智能云办公模式为主流,人机协同能力会成为一种必需的能力。律师应该熟练运用智能搜索、智能客户管理和智能文档等工具高效办案,否则将无法适应客户要求的降低成本、快捷服务的要求。第三是数据运维团队,这层人员应该具备数字化技术能力,主要以具备数据结构化、数据安全管理和数据分析等能力的数据工程师构成,这些也可以采取完全外包的方式。

5.创新数字化法律服务产品,探索“技术+咨询”的新服务模式。传统法律服务的主要参与者是专业律师,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和个性化色彩,法律服务产品难以标准化、规模化复制,尤其是在非诉项目服务中,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的投入,这类法律服务成本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利用数字化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将部分法律服务标准化和智能化。以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例,大量的日常法律咨询和合同审查服务,都可以依托AI技术进行辅助。

AI算法的开发需要大量的数据训练和有经验的法律专业的人士干预,常规法律咨询和合同文本审查服务比较适合AI+律师的服务场景,律所可以将其丰富的服务经验转化成结构化的数据进行算法训练,将传统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搭载AI技术服务平台作为一体化的服务产品提供给客户,这种服务模式对客户而言能大幅度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成本。对律所来说,则能够实现产品的标准化和规模化复制,提高其接单能力。其实这种模式并非完全是新生事物,在国际上著名的咨询公司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

结 语

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人类历史上经历了四次工业革命,学者将四次工业革命总结为:第一次工业革命是机械化,人类进入“蒸汽时代”,蒸汽时代催生了铁路、钢铁、轮船等机械重工业。第二次工业革命是电气化,人类进入“电气时代”,电器时代催生了电力、通信、汽车等工业;第三次工业革命是信息化,进入“计算机时代“,随着计算机普及,信息技术在全球迅速发展,人类处理信息的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现代服务业、生物制药和新材料等产业也随之迅速发展;第四次工业革命是数字化,人类进入“数字化智能时代”,数字化从互联网发明开始,随着AI技术、区块链、物联网、5G、集成电路等技术发展,海量数据的生产、算法和算力的快速提升,以及国家新基建大力推动,数字时代已经全面开启。

每一个时代的技术革命都将颠覆传统的生产关系,改变甚至消灭旧的工作种类,同时孕育新的工种和商业机会,法律行业也不例外。法律人应该摆脱法律的教条思维和行业惯性思维,积极拥抱新技术,努力构建全新的数字法律服务体系,创新法律服务商业模式、打破现有的竞争格局、重构法律服务生态,以客户中心,提高法律服务数字化、产品化、标准化、定制化的能力,从而让法律更好地实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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