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小常识

(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劳动者)2015年四川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瑶瑶 劳动纠纷小常识 时间:2022-08-30 14:00:01

2015年四川省最低工资规定是怎样?四川今年在修改了最低工资规定,在今年的月最低工资规定为1260元;1380元;1500元。也有四川表明最低工资规定不包含加班加点工资、持续高温、中班、晚班等政府特殊津贴。法律知识下面给您一一介绍。

2015年最低工资规定制订,是依据四川上年社会经济发展、员工工资、物价变动等多种因素,依照《最低工资规定》比例法、恩格尔系数法和惯例法三种计算方式计算,与此同时综合平衡了四川在今年的生产总值提高预期效果、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农户人均收入提高及其我省经济发展依然遭遇经济下行压力的具体情况,并征询环境卫生、物业管理、酒店宾馆劳动密集领域从业人员意味着、企业代表和专家意见,最终决定的。受经济衰退危害,本次最低工资调整增长率为10.4%,比2014年降低4.1个百分点,但各级别之间的差别进一步变小,上年最少档和高档次正中间差别是300元,在今年的为240元。

四川省最低工资规定往年调节状况

年代 月最低工资规定

1995年 125元,140元,160元,180元

1996年 130元,150元,170元,190元

1997年 145元,165元,190元,210元

1999年 160元,180元,200元,220元

2000年 190元,215元,240元,270元

2002年 230元,270元,310元,340元

2004年 280元,340元,400元,450元

2006年 400元,450元,510元,580元

2010年 650元,710元,780元,850元

2012年 800元,880元,960元,1050元

2013年 1000元,1070元,1140元,1200元

2014年 1100元,1250元,1400元

2015年 1260元,1380元,1500元

政策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规定的指导意见

川府发〔2015〕32号

各市区(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省委决定对我省现行标准月最低工资规定和非全日制日制用人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作出调整。现就调整后的规范公告如下:

一、调整我省月最低工资规定

(一)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

(二)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

(三)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

二、调整我省非全日制日制用人钟头最低工资规定

(一)一小时13.2元;

(二)一小时14.4元;

(三)一小时15.7元。

以上规范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但是不包含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晚班、持续高温、超低温、矿井、有毒有害物质等特殊工作性质或是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贴;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政策非薪水性社会保险薪资福利;用人公司付给职工的非货币性补助。

即便用人公司为员工供应吃住,付给员工薪水也不能低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

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各市区(州)应尽早再次选择合适当地具体具体的规范,经地方市人民政府确认后于10日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与此同时,各市区(州)应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最低工资规定获得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