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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一下」机动三轮车交通肇事,机动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如何定责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厉小强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5 12:40:40

封面新闻讯记者 董兴生 见习记者 王攀

发生在7月8日的中江县致4人死亡车祸责任认定报告出炉,三轮车驾驶人黄均富承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杨龙承担次要责任。此前,杨龙因在网上众筹死者丧葬费,引发广泛争议,众筹被当天叫停。

一场车祸致三轮车内四人死亡

7月8日10时40分许,天空下着雨,在中江县继光镇芳草村6组附近,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事发时,白色轿车在大道上直行,与迎面驶来的三轮车发生猛烈相撞。

事发后,白色轿车车头严重变形,红色三轮车严重损坏,轿车、三轮车零配件散落一地。事故导致三轮车上四人当场死亡、轿车内一人受伤。

事发当晚9点47分,中江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8日10日40分许,在S106线290KM+150M(中江县继光镇芳草村6组)处,发生一起一辆小型汽车与一辆机动三轮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该事故造成三轮车中4人(3名男性、1名女性)死亡,小型汽车中1名乘客受伤,伤势轻微。

轿车驾驶人网上众筹赔款引争议

7月10日,事发仅仅两天后,事故责任尚未认定,轿车车主杨龙在某众筹平台上发布消息,欲筹集20万元,用于支付死者丧葬费。杨龙此举,引发广泛争议。

杨龙在众筹平台上表示,希望社会爱心人士帮帮他,24岁的他不想进去坐牢,刚创业没多久就遇上了车祸,而且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父亲也早已去世,赔偿能力有限。杨龙发起众筹当天,就筹集到23000多元。

但这一众筹在网上引起了不小争议。

7月10日当天,众筹平台关闭了杨龙的这一众筹项目,称项目不符合申请条件。事后杨龙也表示,由于当时想到面临大额赔偿,脑子一热就申请了众筹。

责任认定书出炉 轿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7月31日,杨龙拿到了事故认定责任书。

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了事故原因:本次事故驾驶人黄均富驾无号牌“雷沃”三轮摩托车超速行驶、未在右道路行驶、超过核定载客人数及车辆未登记入户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人杨龙驾川F08BN7号小型客车超速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最终认定:驾驶人黄均富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人杨龙应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杨龙表示,除去汽车保险的40万元,他可能还要赔几十万,但具体数额尚未明确,要等下一步进入司法程序后才知晓。虽然赔偿能力有限,但杨龙表示,他不会回避责任。

以前报道

四川中江一轿车与机动三轮相撞 4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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