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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秘闻消息:交通肇事判决书前科,无证酒驾撞人后抛尸江中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青青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3 09:30:06

2022年8月份,在辽宁盘锦发生了一个离奇的案件,一男子因犯危险驾驶罪缓刑期间,没有驾照证,却超速、醉驾撞人后抛尸逃逸,一审法院只判了该男子六年半,在网上引起热议,家人也不服一审判决,准备上诉。

该案件近期被披露出来,网友们炸锅了,纷纷对法院判决表示怀疑,更表示刷新了自己的三观和对法律的认知。

不过专业律师解读此案,该案件符合法律法规,没有问题

那么该案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为什么性质这么恶劣的案件才被判了六年半?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7日凌晨4点左右,76岁家住辽宁省盘锦市的毛大爷跟往常一样,早早起来去遛弯锻炼身体。

这时刚刚从酒吧里出来的马某泽,醉驾一辆保时捷轿车,行驶速度为64公里每小时,在盘锦市兴油大街撞上正在路边行走的毛大爷,撞人地点距离辽油宝石花医院渤海医院仅有10米。此刻时间为8月7日凌晨4时38分,毛大爷被撞后生死不明,也不知伤情如何。

事发后,马某泽非但没立即下车观察毛大爷的伤情,也没有将生死不明毛大爷送到近在咫尺的医院,而是在打了一个电话后,迅速将毛大爷拖上了车辆后排,并驾车逃离了现场。

8月7日凌晨5时20分左右,马某泽开车来到丰林路大桥上,将毛大爷扔进了波涛汹涌的辽河中,便又逃离了抛尸现场。

家人在发现毛大爷失踪后,向公安局报警,经过多方寻找,在一周后才在辽河里找到了毛大爷的尸体。并将撞人抛尸后逃逸的马某泽抓捕归案。

当地法院判决和依据

当地法院通过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马某泽有期徒刑六年半,并处罚金七万多元。

法院的主要依据是:

一、根据尸检鉴定结果显示,毛大爷起因是遭巨大钝性外力作用致多发伤而死亡,未发现溺水死亡痕迹。

二、依据现有的证据和技术手段,无法判定毛大爷是车祸当场死亡,还是在抛尸途中的40分钟死亡,依据法律中的“疑罪从轻”选择,只能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论处。

马某泽身份和前科被扒

原来马某泽是某石化公司采购部干部,怪不得作为年纪轻轻的90后,就可以开着保时捷招摇过市。

由此看来他的父母身体也一定不简单。

更有网友爆出马某泽已经有过肇事逃逸前科,第一次是由父母拿钱摆平了,并没有在网上掀起风波。

公众良知和法律底线在该案中形成巨大冲突

网友普遍认为,马某泽的行为之恶,动机之恶,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已经致人死亡,但仅仅判以交通肇事罪,让人非常愤怒。

并对主审法官和马某泽的背景表示质疑。

但是作为法律专业媒体人的桃矢王唯,他认为这个案子,当地法院判定是没有问题的,甚至认为六年半已经是顶格处罚了。

桃矢王唯认为,首先法医鉴定不是死于溺亡,也没有客观证据证明毛大爷是当场被撞死,还是在那40分钟死亡,也就没有马某泽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按照法律“疑罪从轻”原则,只能认定为毛大爷当场被撞死,应为交通肇事罪,刑期是3到7年有期徒刑,当地法院已经是考虑到这个行为的恶劣性,判了6年半已经算是顶格了。

目前毛大爷已经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马某泽缓刑期间交通肇事罪,又是酒驾超速,没有对受害人及时救助致人死亡,行为极其恶劣,已向上级法院进行上诉。

药家鑫案

2010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将张妙撞倒,并连刺数刀致受害人死亡的事件引发舆论热议。

10月23日,药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1年4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和二审,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结语

性质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才被判处六年半,大学生掏个鸟窝都被判了十年,孰轻孰重明眼人都一清二楚。

这种罔顾社会安全、藐视法律、草菅人命、掩盖罪行的行径,却不能作为法律审判的证据,是不是证明目前法律仍存在一定的漏洞?

如果因为这些漏洞,被人恶意钻了空子,这将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影响,我们不得而知。

希望二审可以做出公正的判决,别再让“疑罪从无”成为他的护身符,法律的善是保护弱者的,而不是让人钻空子的。

要让那些作恶的人付出代价,不要让那些守法公民寒了心,而让作恶多端的人反而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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