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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追踪解读:交通肇事罪交警传唤,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公司需要出什么费用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木子清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3 08:44:23

发生交通事故只想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投案自首才是正途。不然,交警早晚还是会找到你。

酒驾撞人让同伴把车开走 将共同承担肇事逃逸处罚

2018年12月20日21时5分许,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大队指挥室指令:在蒙山大道与金雀山路交会路口,杨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陈某受伤、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杨某教唆同行的董某驾车驶离,自己留在现场,并与陈某发生争执,后被派出所民警带走。接到指令后,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道路中间,陈某已被送往医院。

民警在现场勘查中,派出所民警将杨某带回现场。在询问杨某的过程中,民警发现杨某满身酒气,极有可能就是肇事车辆驾驶人,但杨某拒不承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后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77.7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杨某与董某将共同承担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处罚。

民警经过调取周边路段监控,发现事发时是杨某驾驶车辆。在铁的证据面前,杨某对自己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肇事车辆却不知所踪。办案民警锲而不舍,经过细致摸排,于当晚23时许锁定肇事车辆,并迅速将车辆查扣。

驾驶人杨某将因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严惩;董某也因驾驶肇事车辆离开,将与杨某共同承担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处罚。

交警传唤不到案 逃远了一样被抓

2016年10月12日17时40分许,湖北省郧西县丁某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大山路与工业一路交会路口时,与一辆小型汽车相撞,造成车辆部分受损、丁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丁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2.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丁某违反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多次传唤拒不到案。2018年12月14日,经兰山检察院批准逮捕,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逃逸的丁某被抓获。

2019年1月11日,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通过摸排,在湖北襄阳发现丁某踪迹。大队立即派出精干警力前往,经过细致工作,最终将丁某抓获带回。

近年来,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狠抓责任落实,本着“违法必究,逃犯必追”的原则,严厉打击交通违法犯罪,战果显著。办案民警不辞辛苦,北上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南下福建、上海,远赴贵州、湖南、湖北,辗转20多个省、市、自治区开展追逃抓捕工作。2018年,大队共抓获在逃人员209名,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交警呼吁广大网友,若发现有车辆逃逸,请及时拨打电话110或0539-8028666举报。

记者 范彩霞 通讯员 姜伟 王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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