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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科普一下交通肇事致房屋损坏,业主车辆在小区被划,物业有责任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西瓜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3 06:15:42

1999年建成交付的黄浦区太阳都市花园,近年来屡屡出现高空坠物事件,砸坏了多台车辆。豫园街道调查发现,经过20多年风吹雨打,住户阳台外的铸铁栏杆多有损坏。经排查,全小区700多户居民,有254户的阳台栏杆存在安全隐患,其中部分更是已经岌岌可危。“高空坠物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人口密度大、游客人数多、台风多发的豫园街道来说,潜在的安全隐患更大。”豫园街道相关负责人说,街道辖区内的建筑物普遍老化比较严重,建筑物附属构件和外墙面的附着物的锈蚀、松动,增加了高空坠物发生的可能性。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3月,豫园街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等,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玻璃幕墙等隐患排查力度,落实业主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以太阳都市花园为例,我们发现排查整改高坠隐患的难点之一,在于对法律责任的厘清。”豫园街道负责人说。去年7月,台风“烟花”吹落该小区某家的阳台栏杆,砸到邻居停放在楼下的汽车,双方对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更令人“头疼”的是,小区住户对维修栏杆需要自费大多表示不理解,认为是开发商的责任或应启用维修基金。对此,豫园街道邀请上海政法学院三位专家编制高空坠物法律手册,明确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公司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法律专家调研了太阳都市居委会,街道城建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会议,重点探讨了高坠房屋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及法律瓶颈,实地观看了高坠房屋的各种风险点,采访部分居民,进一步了解业主的看法。另一方面,豫园街道依据法律法规,压实各方治理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尤其是明确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法律责任——物业公司可能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物件坠落致人损害,因怠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构成违约或侵权,从而承担相应的违约(对全体业主)或侵权(对受害人)责任。小区建筑物共有部分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业委会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损害赔偿后果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业主作为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人,专有部分物件坠落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若高空坠物造成行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受损,业主可能触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在太阳都市花园一案例中,法律专家最终认定,栏杆属居民私有财产,应当由居民承担维修费用。与此同时,街道牵头聘请“蜘蛛人”在外墙作业,对栏杆进行初步加固;提出合理维修报价供居民选择;同时与业委会一同做居民的工作,做通一家、整改一家。明确责任并有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后,不少业主都愿意立刻整改。

栏目主编:唐烨 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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