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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伙科普下交通肇事申请复议书,不认可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贝贝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7 15:24:14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所做事故责任不服,正常途径申请上一级复议,但是往往因为复议期限短,一般是三天,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判断不正确,导致很容易错过复议期。

通常情况下,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在明显错误,又错过了复议期,应该注重在法院阶段进行充分论证说理,法院有权不采信有明显的错误的责任认定书。


同时,还有一种办法是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司法鉴定,即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交警队的现场图片、测量勘验记录、讯问笔录等综合作出分析判断。

司法鉴定解决了法院审判过程中的专业技术难题。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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