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实事观点讯息:受害人交通肇事证明,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松松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6 13:31:06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有职业,也有固定收入的,只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工资银行流水就可以了。对于无收入证明的人,误工费赔偿就需要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平时工作收入来确定。

一、误工时间如何计算?

误工的时间,可以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一般从遭受事故伤害开始计算,在医院治疗完成后,医院会出具建议休息证明,这个治疗时间加上休息时间就是误工时间。中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不会扣减。如果因为事故伤害导致致残的,那么误工时间就计算到伤残等级确定之日的前一天,也就是出具《伤残等级鉴定书》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二、误工费数额如何计算?

1.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受害方固定收入计算因误工减少的报酬(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误工收入),但是受害方收入是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只能按三倍计算。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工资、奖金以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2.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收入状况的证明可以有纳税凭证、公司出具的证明等。受害人没有办法提供证明的,可以按照事故发生所在地的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或者参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用公式表示的话就是: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事故发生所在地的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

三、误工费理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是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明的内容需要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的地点、工作的内容、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其次是误工时间的证明,包括医院的病历、诊断说明、出院建议、加盖公章的误工证明、误工期司法鉴定书等。

以上就是关于对误工费赔偿计算及相关标准的内容了,简单说就是,你因事故休养了几天,就按这几天算误工费用,对于误工费用标准,可以按事故发生前公司发放的工资为依据,没有工作的按照行业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摘要:

误工费赔偿,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平时工作收入来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误工费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或者按照事故发生所在地的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