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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对方植物人(车祸植物人赔偿不起怎么办:妻子因为车祸变成植物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梦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2 06:26:52

交通肇事对方植物人(车祸植物人赔偿不起怎么办:妻子因为车祸变成植物人)

丈夫发生事故后变成了植物人,妻子先后四次上法院要求离婚,受到周围人的指责。植物人需要照料,但维持有名无实的婚姻,让妻子付出一生公平吗?

一场意外,人生转折

同是浙江省临海市一个镇子的人,张俊生和温玲兰在年少时就比较熟悉。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媒人稍加撮合,便成就了这段姻缘。两人的感情不错,很快就生了个女儿。张俊生农闲时会帮朋友去外地做生意,一趟就是半个月,让温玲兰牵挂和担心。

2012年,张俊生在外地做生意时,乘坐的轿车和一辆货车相撞。司机和另一位乘客当场死亡,重伤的张俊生被送到医院抢救,虽然挽回了生命,但丧失了意识,生活起居完全不能自理。婚后第三年,张俊生变成“植物人”。

张俊生身体情况稳定后,医生认为他可以出院在家静养了。虽然植物人恢复意识的情况极少,但也不是没有先例。医生的话给了温玲兰希望,她精心护理着丈夫,每天喂水喂饭、擦洗身体,还学习了按摩,防止肌肉萎缩。她天天都会说话给丈夫听,讲两人的过去,讲女儿的成长点滴,期待发生奇迹。

张俊生是家里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他倒下之后一家人的生活基本失去了来源。事故发生后,肇事货车所在的公司进行了赔偿,但全是公婆负责处理的,温玲兰并不清楚具体赔偿了多少,有没有自己的份。公婆用赔偿款付了医疗费。平时生活中温玲兰需要用钱的时候,只要开口公婆就会给。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大半年过去了,张俊生还是那样安静地躺在床上。温玲兰有些身心疲惫,和公婆的关系也大不如前。以前她和公婆发生争执时,张俊生还能规劝双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今张俊生不省人事,她和公婆常常为小事争执,越来越难以调和。

2014年6月,温玲兰和公婆大吵后,带着女儿搬了出来。她放心不下张俊生,在附近租了房子居住,每天还是回家进行护理,只是尽量避免和公婆多接触。那时的她还抱着一线希望,认为只要张俊生醒过来,就能改变家里乱糟糟的情况,让一家人的生活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苏醒无望,幸福难寻

温玲兰手中的积蓄,只够母女俩在外面生活几个月。她每天都要去护理张俊生,难以找到稳定的工作,只能打零工赚钱维生。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她渐渐有点力不从心,特别是几次复查结果都显示,张俊生没有任何苏醒的迹象。

丈夫能醒过来吗?就算醒来,还能回到以前的日子吗?温玲兰觉得她对丈夫苏醒的希望,对丈夫的感情都没有四年前那么强烈了。经过反复考虑,她向临海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消息一传开,她就成了村民议论的对象,不少人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说她无情无义。

温玲兰起诉的是张俊生,在他处于无意识的精神状态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张俊生的父母代表张俊生处理离婚官司。除了离婚,她还表示听说张俊生的事故赔偿款有90万元,认为自己有权分得一部分。

根据公婆提供的证据,法官认定赔偿款为75万元,包含伤残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被扶养人包括张俊生的父母和女儿,其中给女儿的生活费是8万元。她提出只要给女儿的钱,剩下的一分不要,即便这几年是她承担了主要的护理责任。

公婆却说,为张俊生进行治疗已经花了近50万元。这几年全家没什么收入,日常生活包括张俊生的女儿上学、看病等都是用赔偿款,该给温玲兰母女的都给了,实际没剩多少钱。他们表示自己年纪大了,又都患有疾病,无力照顾好儿子,恳请温玲兰看在多年夫妻的份上,不要轻易离婚。

公婆的话让温玲兰很为难,她已经照顾张俊生四年,深知其中的辛苦,不想再继续这样的日子。虽然张俊生处于植物人状态,但判断离婚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在审理过程中,法官感觉温玲兰对张俊生还是有感情的,公婆也表示只要温玲兰留下了,可以把属于孩子的8万元给她。经过一番调解,温玲兰的态度有所缓和,法官最终没有判离。

打完官司后,温玲兰考虑再三还是没有搬回去住,而公婆当初在法庭上答应要给钱,却一拖再拖。她依然和以前一样照顾着张俊生,但公婆连半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还时不时冷嘲热讽,一家人的关系并未改善。

挥别过去,坚决离婚

女儿快到上小学的年龄,温玲兰想搬到镇上去住,给女儿更好的教育。然而,如果她还是张俊生的妻子,要履行照顾丈夫的义务,就不可能远离村子。再加上这些日子,温玲兰觉得不被外人理解,对婚姻心灰意冷,第二次到法院起诉离婚。

温玲兰没有接受法官的调解,态度非常坚决。然而,法官审理后认为,她和张俊生自幼相识,自由恋爱结婚多年,有着较为深厚的感情,张俊生发生意外后,需要她尽夫妻间应有义务,积极扶助对方。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离婚不判离,要过半年才能再起诉。温玲兰第一次感觉到,半年时间对她来说如同煎熬。村里流言四起,有些人认为她提离婚,是为了要挟公婆索要赔偿款,还有人说她是有了婚外情,所以态度才如此坚决。

只有温玲兰知道,她这样做是为了自己和女儿的将来。第三次起诉离婚时,她找了某律所的陈律师。陈律师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温玲兰的样子:“衣着邋遢无精打采,一说话就止不住掉眼泪。看不出来是1986年出生的人,感觉要比同龄人显老。”尽管有律师帮忙,法院依然判决不准离婚。她上诉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又是一个难熬的半年,2018年3月,温玲兰第四次提起离婚诉讼。在强大的身心压力之下,温玲兰几乎对离婚不抱希望了。带着一份同情,律师多方收集证据,发现关于张俊生事故的判决书里,规定在张俊生意识未恢复期间,每隔三年可以根据需要再索赔护理费。这就意味着,即使温玲兰离开张俊生,他今后的护理需求也有经济保障。

庭审过程中,温玲兰看上去神情恍惚,常常莫名其妙地抹眼泪,谁劝也劝不住。距离张俊生发生事故,已经过去了六年。法官认为,虽然两人感情深厚,但这六年里两人无法交流,感情产生变化,温玲兰连续四次提出离婚,可见对张俊生已经没有留恋,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2018年4月,临海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温玲兰和张俊生离婚。

普法讲堂

离婚官司中,是否判离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状态,此外还要考虑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涉及植物人的离婚案一般情况下不会判离,在考量夫妻感情的基础上,更强调扶养义务,提倡夫妻患难与共。法院最终支持温玲兰的离婚要求,是因为她的情况有一定特殊性,即使判决离婚也不会影响张俊生受到照顾。

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六年来张俊生始终处于植物人状态,夫妻间没有交流,难以维系最基本的感情。再加上温玲兰离婚态度坚决,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长期照顾病患、处理与公婆的矛盾、加上外界的压力,已经严重影响了她的精神状态。如果继续判决不离婚,很可能对她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引起不好的后果。

对于张俊生来说,事故后每隔三年他可以根据需要再索赔护理费。即使他的父母因为年龄较大难以亲自照顾,也可以雇佣他人帮忙,张俊生的生活是有保障的。温玲兰的护理可以被他人替代,因此不用强调她的扶养义务,这样的结果也是她渴望已久的。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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