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交通肇事撞死同车人(未成年人骑车被撞致同车人死亡 监护人被判担责赔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杰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2 05:45:24

交通肇事撞死同车人(未成年人骑车被撞致同车人死亡 监护人被判担责赔偿!)

来源: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转自:江西法院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时至暑期

家长们更要重视

对小孩的安全教育

一旦发生事故

轻则小伤小闹

重则家破人亡

2020年11月一天


李某甲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由西往东行驶,与前方从道路右侧往左侧横过公路的李某乙(12岁)驾驶的二轮自行车(车上搭乘12岁的受害人李某丙)发生碰撞,造成李某丙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大队认定


李某甲与李某乙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李某丙不负此次事故的责任。

李某甲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且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间。


事故发生后,李某甲支付了9万元给受害人亲属。


其他损失因各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系该案责任比例如何划分。虽然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但《江西省实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