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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无保险无钱(车辆没买保险发生事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隔壁老王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1 21:17:02

交通肇事无保险无钱(车辆没买保险发生事故)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

近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交调委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肇事方支付对方31.1万元。至此,案结事了。

当事一方为王某,男,今年69岁,荆门城区人;另一方为雷老太,殁年70岁,沙洋官垱人。

今年4月7日20时许,王某驾驶四轮老年代步车沿荆门城区凤袁路由西向东行至凤凰花园酒店东200米处的路段时,撞上在公路南侧行走的雷老太,导致雷老太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责。雷老太被救治期间,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其间,双方为赔偿经济损失一事未能谈妥。

5月初,雷老太家人前往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寻求解决办法,该中心交调委主任陈其虎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陈其虎有自己一套办法,那就是“望、闻、问、切”,“望”就是观察双方对纠纷的态度;“闻”就是听双方陈述事情来龙去脉;“问”就是问双方的期望值;“切”就是分析个中要害,拿出调解方案。

起初,雷老太一方态度很坚决,王某一方负全责,按相关规定,要赔偿经济损失50余万元。对于这一赔偿数额,王某承认无能为力。

此时,陈其虎便发挥调解专长,设身处地分析问题,将心比心指出利弊,换位思考安抚双方,各退一步给出方案。

陈其虎组织双方两次调解后,雷老太一方松口称赔偿数额可降一些;王某一方则表示会尽全力赔偿,但一定是在自己承受极限内。

5月16日,双方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第三次见面后,再次接受“面对面”“背对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支付雷老太一方31.1万元经济损失,并承担救治雷老太的4万余元医疗费。

协议签字生效后,王某现场支付27.5万元,此前已支付3.6万元。

陈其虎告诉记者,这起交通事故中,因老年代步车未上保险,王某自掏腰包35万余元。陈其虎提醒广大市民,交通事故猛如虎,切记为自己爱车上保险,若无法上保险,最好不要上路,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就是灭顶之灾,届时悔之晚矣。(记者秦文 通讯员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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