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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人怎么才算结案,把没有年审的车撞了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3 04:15:09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撞人怎么才算结案,把没有年审的车撞了怎么办】,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撞人怎么才算结案,把没有年审的车撞了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汽车撞人不结案可以年审吗,汽车年审的规定有哪些?
  • 「法在身边」万一开车撞到人,这些常识你要知道
  •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还用去结案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汽车撞人不结案可以年审吗,汽车年审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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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这类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那么,汽车撞人不结案可以年审吗,汽车年审的规定有哪些?

    网友咨询:汽车撞人不结案可以年审不,伤者皮外伤,住院一礼拜出院了,我全责,出院后保险公司我们一起在交警大队协商赔偿问题没谈拢,后来叫伤者鉴定起诉,伤者不去鉴定也不起诉,就一直不配合结案,请问这样下去什么时候可以结案,对我和车子有什么影响?

    江苏启秀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汽车撞人案件没有结案的,是不能对驾驶证进行年审的,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等。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张霞律师补充:

    车辆能异地年检吗?

    车辆可以异地年检。异地委托年检的程序要求车主必须首先向原注册地提出申请,之后才能进行年审,而且每年都得到原车辆注册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如果在车辆使用地有未处理的违章行为,必须提前处理完毕。

    办理委托异地年审需要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险单副本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要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再由所属车管分所开具委托异地年审的证明,就可以去车辆使用地进行车辆年审。

    如果车主由于工作生活等原因,将长期离开一个城市生活在另一个城市,建议给办理“车辆外迁”手续。

    年检过期还可以检车吗?

    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过期未检车是违法行为,但检车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没被交警逮住前,没有发生事故前,抓紧补检就没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脱检属于非法驾驶,如果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各位车主还是要保证正常年检。

    张律师四级律师,1996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2013年取得律师资格,现在江苏启秀律师事务所工作。张律师特别在民事案件中的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人身伤害纠纷等案件中处理得特别出色。张律师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对待案件认真负责,代理案件条理清晰,思维敏捷,善于抓住矛盾的焦点,机智灵活的解决问题。在从事的法律服务生涯中,积累了多年的办案经验,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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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撞人怎么才算结案,把没有年审的车撞了怎么办

    「法在身边」万一开车撞到人,这些常识你要知道

    开车撞了人,相信很多车主都会很紧张、害怕对方受伤很严重、害怕保险公司不赔、害怕保额不够赔偿......反正不管你害怕什么,总而言之一句话,你得好长时间过不了安生日子了。咱们必须提前了解相关知识,以备不时之需,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了10条疑问解答,希望您能有所收获!

    一、发现撞人第一步干什么?

    拨打相关电话!

    1、救人电话:120

    2、定责电话:122

    3、定损电话:保险公司电话

    二、我没带驾照怎么办?

    我国《道路交通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证。因此,没带驾照是一种违法行为。驾驶人如因疏忽忘带驾驶证,应配合交警调查,告知其身份证号和机动车驾驶证号,向交警说明自己是忘带驾驶证,而不是“无证驾驶”。有些司机朋友习惯于和交警套近乎、攀关系,虽能一、两次安全通过,但实际是一种违法的不良习惯,遇到特殊情况,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驾照被扣怎么办?

    新的交通法规规定了驾驶中各项违章行为的处罚标准,轻微的交通违章行为并不会暂扣你的驾驶证,只有在酒后驾驶、严重超速、驾驶报废车或拼装车、发生交通事故涉嫌犯罪、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12分等情况下,才会暂扣你的驾驶证。驾驶证被暂扣后,应去往交警队缴纳罚款、接受处罚,在无吊销或刑事制裁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取回使用。

    四、我酒后驾车怎么办?

    按照新的交通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此前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2000元,吊销驾驶证。

    如果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呢?首先要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着有期徒刑的制裁。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构成了《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何谓“饮酒”?指的是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大致相当于饮用一杯啤酒。何谓“醉酒”?指的是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我国现行法律对“酒驾”的规定不可谓不严厉,请广大司机朋友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切莫酒后驾驶。

    五、我逃逸了怎么办?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有可能面临着三种责任。

    1、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责任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的全部责任,其实就是赔偿责任。交通事故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交警队难以划分责任,首先推定逃逸者有过错,承担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责任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的侧重点不在于告诉你逃逸也有可能减轻责任,而是要加重逃逸者的举证责任,要求其自身取证,证明“对方有过错”。

    2、行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这是行政方面的制裁,不论后果大小,只要逃逸,终生禁驾。

    3、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在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的情况下逃逸,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后果可能就是俗话说的“坐牢”。

    六、撞死人要偿命吗?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我国的法律规定最高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七年以上,封顶也就是十五年,这样看来是不需要“偿命”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指出,“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是死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要“偿命”的。司法实践中也有类似案例,比如被害人被撞后挂在车上,驾驶人非但不停车反而为逃逸加速行驶,拖拽被害人造成死亡,驾驶人最终被判处死刑。

    七、让副驾驶顶我行吗?

    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又让人顶替,从刑法上看有两个行为,“撞人”和“顶包”。后一个行为——“顶包”,符合《刑法》307条规定的“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与妨害作证罪并罚,肇事者面临的将是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

    八、要去医院看望伤者吗?

    司法实践中,受害一方往往对肇事方未加看望行为颇多微辞,指出肇事方“看都没来看一下!”。这里的肇事者“未加看望”,虽不属于法律范畴的指控,至多是道义和情感上的责难,但是也反映出双方矛盾对立依然严重,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个人认为,交通事故说到底是个过失行为,肇事者和受害人此前并无恩怨纠葛,双方实不必要搞得针尖麦芒横眉冷对。肇事方积极探望伤者,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抚慰受害方因伤造成的身心痛苦,缓解其担心得不到赔偿产生的焦虑紧张,而且可以了解伤者康复情况,为最终赔偿做到“心中有数”。当下社会,存在少数受害人已经康复但拒不出院恶意扩大损失,或者治疗自身其他疾病,这时,肇事方经常性的探望,上述两个作用就更加明显。

    九、怎么把赔偿降到最低?

    要想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对自己造成的损失,工作就不能单单做在发生事故以后。如今机动车商业保险越来越发达,有车一族在平日就应多了解一些适合自己爱车的保险。我们都知道,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额十分有限,如果你撞倒的受害人损害严重,不一定能全额赔偿,这时投保一份较大保额的“商业三者险”就能发挥很大效用。

    至于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调解协商”处理,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各有利弊。协商处理可以迅速化解纠纷,立即解决争议问题,这种处理对于赔偿额是否绝对公平不多关心,追求的是“省得麻烦”。如果进入诉讼,原、被告双方的主张都能得到充分表达,具体的赔偿数额也将全部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基本能做到既弥补受害人损失,又防止“天价赔偿”,但同时,法律诉讼的普遍弊端也客观存在,打官司的双方都将投入一定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当事人对这一点也应注意。

    十、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什么要随时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如果你相关知识欠缺且“经验”不足,就随时需要专业人士来给您专业的指导,因此,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和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人员保持联系,获得他们专业的指导甚至参与您案件的调解,既能加快您的结案速度,减少您的损失,在以后的保险索赔过程中也能简化相关流程,让您更快获得赔款。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是“专业人士”,而不是“社会人士”,现在很多地方都有“人伤黄牛”的存在,他们通过各种手段骗取车主或者伤者的信任,然后收取高额代理费用甚至用少量资金买断案件的赔付,再通过编造虚假事实、伪造相关证据等各种不良手段向保险公司“狮子大开口”索赔,从而获得高额的回报。因为这些人获取回报的过程存在违法行为,所以一旦暴露,就会存在保险公司拒赔,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还用去结案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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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身能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交通事故,无论是伤情还是责任划分问题都非常的简单,基本上没有造成任何的人身伤亡,而且整体的损失不大,那么,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还用去结案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办完了就结案了吗?无责方如何索赔?

    贵州慧歆律师事务所陈珺律师解答:

    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交警队结案,交警给下达简易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如果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伤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对于事故中的无责任方,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要求赔偿的途径主要有二个:

    (1)向交警提出调解申请,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的,即可由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如果对方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陈珺律师解析:

    (一)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

    贵州慧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年的办案经验使得陈律师对案件的整体把控、法律风险的预测防范以及诉讼的相关技巧等方面非常纯熟,能够很好地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愿与您分享多年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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