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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克星(建始民警***: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克星”)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天神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0 01:30:45

交通肇事逃逸的克星(建始民警***: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克星”)

作为一名交通警察队伍中专门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组织救治伤员,勘察事故现场,取证调查、寻找目击证人,李健成年累月地奔波在公路上。

李健,现年55岁,2007年调入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并工作至今,9年来一直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虽年逾半百,但他却肩负重责,每天都有成堆的事务要处理,不分白天与夜晚,几乎没有节假和休息。

李健被同事亲切的称为建始县交警大队的“现代福尔摩斯”、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克星”。因为他不仅拥有二十多年刑警生涯、思维缜密、头脑灵活,而且他平日里只要一有闲暇时间,便会认真的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相关规定,始终坚持有时间就学,处处可学。

正是基于他的这些性格特点,他带领同事多次成功破了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6年阴历1月8日,建始县景阳镇后槽村附近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谭某驾驶一台皮卡车与一过马路的行人黄某相撞,导致黄某八级重伤,谭某却驾车逃之夭夭,现场只留下肇事逃逸车遗落的一些碎片,并无目击证人。

接到报警后,李健带领同事仔细勘事故现场,并根据线索立即驾驶警车沿着肇事车方向追赶和沿途走访。最终在一家修配厂的帮助下,确认肇事遗留物是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前大灯碎片。接着,他回到中队,将相关路段的监控录像看了一遍又一遍,这一看就是两天,最终在监控录像中发现一辆可疑的皮卡车,经过反复细看和分析,最后跟踪追迹,发现这辆皮卡车的登记车主谭某有重大肇事嫌疑。

“一定要找到这个撞人逃走的驾驶员”李健带着值班同事立即前往官店走访排查。经过走访在谭某家门口发现了一辆车牌号为鄂BQ4***的皮卡车,李健对嫌疑车辆进行初步勘查,经比对,该车辆前大灯损坏部分和事故现场残留碎片完全吻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谭某对驾车肇事逃逸供认不讳,至此,“2·15”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处理好交通事故,不仅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责任与使命,因此,认真处理交通事故既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更是对事故当事人的高度负责”。 李健说到,他确实也做到了。为了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李健几天不眠不休,连续奋战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中。

2012年12月12日清晨,交警大队接到城区派出所负责人电话,称凌晨6点多,209国道马栏溪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摩托车撞到一个进城卖菜的老太婆后逃逸,案情复杂,请求支援。交警大队迅速安排李健带队先期介入,展开调查。次日,被撞伤者经过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大队迅速组成侦查专班,李健首先想到了业州城区的电子监控网络。

李健根据该车清晨出发、摩托车上两张“平安出行”标签、大堰卡口监控摄像截取的照片角度等线索初步判定嫌疑车辆来自由恩施向建始方向209国道周边业州镇的奇羊坝、风吹坝、罗家坝、岩风洞、杨柳池、黑鱼泉六个村方向。

李健通过对案发时间段,事故现场两端视频监控记录的过往车辆进行一一甄别,发现了两辆可疑摩托车。循着车辆行驶轨迹,找到了其中一辆女式摩托车驾驶人,根据该车驾驶员反映的情况,证实了行驶在她前方数十米的摩托车系肇事嫌疑车辆。由于事发时天气昏暗,监控录像截取的照片模糊不清,无法看清肇事车驾驶人面目及车牌号,李健决定利用视频监控信息调取该嫌疑车事发前后几天的活动轨迹,以达到甄别嫌疑人目的。根据嫌疑车肇事前后五天时间的活动轨迹,结合走访和辨认,李建与同事将在业州镇黑玉泉三组家中熟睡的嫌疑人刘修培抓获,刘修培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工作将近33年,55岁的李健却从未放弃对自己的要求,他坚持做笔记、写心得,总结不同类型案件的破案方法。他在交警平凡的岗位上辛勤地耕耘,默默地奉献,以赤诚心书写爱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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