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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交通肇事逃逸(撞人逃逸事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王铁柱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7 08:25:31

常宁交通肇事逃逸(撞人逃逸事件)

本网讯(晚报记者 周连武 通讯员 唐国军)近日,常宁市一男子驾驶小车撞人后,既不停车抢救,也不报警,而是逃逸躲到乡下小姨子家里。当得知被警方锁定目标后,他才迫于压力,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近日,常宁市交警大队接到举报称,官岭镇中康村仙岭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死者为一名50多岁的男性,身旁有少许肇事车散落物。

民警根据案发时间分析,肇事车辆可能驶往常宁城区方向,于是调取了沿途电子卡口视频资料,将目标锁定在郭某身上。郭某接到事故民警电话后,否认自己肇事逃逸:“你们找错人了!”对此,民警到郭某户籍所在地调查,确信郭某为肇事嫌疑人。很快,在强大的攻势下,郭某到派出所投案。

据郭某交待,他驾驶小车送客到城区莲花车站,因车速太快,未能躲避及时,将一行人撞倒,自己既未停车,也没有报警,而是继续开车,到站后驾车返回家中,并将肇事车藏于车库,最后躲到烟洲镇。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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