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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车辆(福建沙县火灾)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爱梦梦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7 03:15:29

交通肇事罪的车辆(福建沙县火灾)

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李贤诚

3月26日晚,福建三明市一辆摩托车遭后方小轿车追尾,起火燃烧。27日晚,极目新闻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此次事故致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摩托车上一名乘客当场死亡。肇事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现场视频截图(图源:网络)

视频显示,夜间道路上,一辆摩托车正在冒着大火,火苗蹿得很高,路边一人侧躺在摩托车旁边,后方停放着一辆汽车。有网友爆料称,此事发生在3月26日晚,地点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

3月27日,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26日晚,他们确实接到一起两车相撞后起火的报告,但具体情况暂不便透露。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回复极目新闻记者称,该案件正在调查中,需要咨询上级部门了解详情。

警情通报

27日晚,极目新闻记者从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获悉,3月26日20时42分,该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沙县区水东路28-2号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有车辆着火。该局立即指派民警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人员救助等处置工作。经初步调查,当晚20时41分许,董某德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上述路段时,追尾前方一辆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苏某英受伤,摩托车上乘客肖某菲当场死亡,摩托车起火燃烧。肇事司机董某德被当场控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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