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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交通肇事逃逸(酒驾之后肇事逃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隔壁阿凡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16:41:41

多次交通肇事逃逸(酒驾之后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触犯的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网友咨询:

8月23日15时许,刘学强无证酒后驾驶鲁D×××××号“沃尔沃”牌小型轿车沿峄城区前薛线由东向西行驶至阴平镇新庄村路段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鲁D×××××号“长安”牌轻型封闭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刘学强驾驶车辆逃逸;后刘学强驾驶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峄城区阴平镇尚庄村西路段时,先后撞到路边水泥墩及路西电线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该车副驾驶乘车人孙某4当场死亡。9月5日,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学强承担上述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刘学强上肢静脉血中乙醇浓度为291.4mg/100m1。刘学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江苏泰耀律师事务所赵志康律师解答:

刘学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两次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刘学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有犯罪前科,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刘学强近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350000元,并取得对刘学强的谅解,可对刘学强从轻处罚。

赵志康律师补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本人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执业多年,现为江苏泰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多年来在当地司法系统和当事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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