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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交通肇事逃逸(自行车逃逸会立案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二叔Remix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07:35:25

单车交通肇事逃逸(自行车逃逸会立案吗)

汽车的出现变革了我们的出行方式,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被拉近。现在交通事故大多数都是由机动车所造成的,有的严重的甚至构成了刑事犯罪,但也有小部分并不是机动车造成的。

  一、自行车肇事逃逸什么罪

  不构成犯罪。肇事逃逸是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而逃跑的行为,自行车撞了人如果被撞者受伤程度没有达到由法律规定惩罚的程度就没有肇事逃逸的说法,对于你撞了人的行为所要承担的只是民事责任。

  二、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三、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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