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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律师交通肇事(被追尾对方受伤医药费谁付)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谢谢你爱过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13:41:29

潍坊律师交通肇事(被追尾对方受伤医药费谁付)

潍坊新闻网2月2日讯 1月31日,济南的韩女士反映,1月19日她开车行驶在路上,被昌邑的董先生追尾,她又撞上了前车。事后,董先生留了一个电话离开了。后来,韩女士通过汽车4S店协调保险公司支付了9200多元修理费才把车提出来。事发时,她的颈椎受了伤,已花去500多元医药费,肇事者董先生仅赔偿1元医药费,这令她很无奈。

韩女士告诉记者,1月19日上午,她开车沿着济南的文化东路正常行驶,突然被后面的车追尾了,由于撞击力度较大,她的车又撞上了前面一辆轿车。“事发后,我立即报了警。当时警察要扣车,董先生承诺好好处理,我就没让警察扣。”韩女士说,令她没想到的是,警察走后董先生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

“只留给我手机号码就走了,之后再联系他时,态度不是很好。”后来韩女士通过汽车4S店找到保险公司支付了9200多元的汽车修理费,才把车提出来。

“事发时,我的颈椎也受到撞击,到现在医药费已经花去500多元。”韩女士说,这些费用都是她自己掏的。

随后,记者联系了董先生。董先生表示,他已经赔偿了汽车修理费。至于医药费,董先生表示已经赔偿,赔偿了1元医药费。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由于董先生追尾导致三车相撞,他要负全责,韩女士的医药费也应由他支付。 (记者 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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