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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7.7民警交通肇事(电动撞人,逃逸一般赔偿多少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锅锅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3 09:41:57

泰州7.7民警交通肇事(电动撞人,逃逸一般赔偿多少钱)

扬子晚报网10月15日讯 (通讯员 赵卫军 记者 王国柱) 13日下午,泰州姜堰区兴泰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将一名路人撞倒后逃逸,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姜堰交警的缜密追踪和细致排查,24小时后终于破获这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姜堰兴泰镇李某步行至兴泰大道红尖桥东侧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事发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沿兴泰大道向东逃逸。接到报警后,姜堰交警大队溱潼中队值班民警迅速出警,经过仔细侦查,事故现场除了一条电瓶车倒地刮痕外,没有发现其他有效线索。根据现场侦查情况,交警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兵分几路,一路调取沿途监控查找肇事者的行驶路线方向,一路迅速开展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另一路则探访附近的诊所、医院、车辆销售及修理点,迅速开展调查侦破工作。

很快,一名面包车车司机向民警提供一段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画面,并向民警准确的提供肇事电动自行车车头为银灰色、车身为黑红相间,肇事驾驶员为一名50岁左右的女性,上身穿粉红色上衣,戴红色头盔和白色口罩等重要信息。根据目击者提供的行车影像,民警第一时间截取了肇事者的图片。

民警翁培耀介绍,通过公安监控和社会监控发现,肇事者一路沿着兴泰大道往东 到了兴泰大酒店往南进入了工业园区。带着截取图片,民警对工业园区的12家企业进行摸排,在一家钢丝厂,一名女员工反映她的一名同事行为有些异常。14日下午,根据厂方提供的身份信息,民警在兴化市周庄镇腾马村抓住了肇事者华某。回想事故当时的情形,华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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