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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70岁赔偿(沁阳事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白一阳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1 21:13:34

交通肇事70岁赔偿(沁阳事故)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聂会军 通讯员 都屏君

近日,沁阳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经过艰难调解,最终,使乘坐他人车辆肇事受伤的王某获得70万元的经济赔偿。

刘某(男,22岁,司机)和王某(男,23岁,乘坐人)是同事兼好友。2021年11月26日晚,二人相约前往沁阳市西万镇喝酒。酒后刘某驾驶自己的轿车送王某回家,半路上由于刘某酒后驾车操作不当,致使轿车冲出跑道翻倒在路边的沟里。刘某伤势较轻,王某颈椎骨折,高位截瘫。经沁阳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刘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刘某将面临刑事责任和高额的民事赔偿责任(约140万元左右)。刘某自幼父母离异,跟着爷爷过活,家庭非常困难。受伤的王某虽然和刘某是好朋友,但余生将在病床上度过。双方家属就赔偿一事产生纠纷,申请交调委出面调解。

调解员马文秦详细询问了事故经过和双方家属的诉求,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双方的责任划分,又从家庭的角度建议双方换位思考。从情、理、法三方面调解事故双方的纠纷,致使双方各自做出让步。最后达成赔偿协议:刘某赔偿王某各种费用合计70万元,首付25万元,余下45万元逐年还清。签字后,王某向刘某出具谅解书,刘某所负的刑事责任由司法部门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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