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轻微交通事故联系不上对方(轻微追尾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苏妮妮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0 21:51:41

轻微交通事故联系不上对方(轻微追尾怎么办)

【导语】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与前车的距离,速度以及对方将是否转向等问题,否则就很容易出现追尾,如果发生追尾,轻则赔偿损失重则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如果只是轻微追尾应当如何处理?

发生轻微追尾事故时,应该立即开启双闪灯,在夜间很重要。如果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先将车辆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再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挪车前注意记下对方的联系方式、车牌号等,以免给事故处理造成困难。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报警,等待交警前来处理。最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以持事故的基本材料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