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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离婚了没有入赘法律效力,男人愿意入赘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2 06: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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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人入赘女方家,好处这么多,为啥好多男人宁愿单身也不选入赘呢
  • 入赘丈夫因不满儿子跟随妻子姓,夫妻分居六年后离婚
  • 入赘20余年被要求净身出户,丈夫无法接受,妻子:9年没碰我了
  • 男人入赘女方家,好处这么多,为啥好多男人宁愿单身也不选入赘呢

    到了一定的年龄,男人就会想到结婚,生儿育女养育下一代,如今娶个媳妇越来越难,高昂的彩礼和不断上升的房价,让孤军奋战的你,远远观望,女人是你这辈子无法奢望的归宿,倘若,你的家庭条件不好,你可以入赘女方家,免去一切彩礼,至少你还能娶到一个贤惠的妻子,所以说男人入赘到女方家,也是挺好的……


    什么是入赘呢?

    男人与女人结婚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就是入赘,俗称招婿。母系婚姻制度最初是从妻居、服役婚姻等古代婚姻习俗发展而来的。在旧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男女不平等。女人在男人家里结婚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也有男人到女人家中结婚定居的。这种婚姻大多是女性家庭没有兄弟,为了延续家族血脉,招募女婿。但是在旧社会,有一种偏见,那就是结婚并定居在妇女家庭的男人必须改用姓氏。它经常被嘲笑为“插后门”。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男女地位也越来越平等,入赘越来越受欢迎了,下边小编说说入赘的优点……

    第一条:

    女方到男方家,倾家荡产,也娶不到一个好老婆,倘若你有“嫁”到一个好的女方,你就会拥有一个贤妻良母的老婆。


    第二条:

    夫妻和睦,好说好量。夫妻生活起来更和睦, 做什么事之前都会好说好量,入赘的女婿,日子过的更甜蜜!


    第三条:

    没有婆媳关系的困扰了。媳妇好不好?就要看岳父岳母的为人怎么样?教育出来的孩子,就会和他们一样。男人结婚,就要找个好的家庭,孝顺父母。岳父岳母对自己如亲生儿子一般,这样生活难道不是你想要的吗?


    第四条:

    老有所依。你对岳父岳母好,老婆更对你好,虽然倒插门儿的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在别人看来吃软饭,莫要在乎别人的看法,岳父岳母对你好,对你是有期待的,老了走不动了,有你在身边照顾,为自己,为儿女留一份最纯真的幸福。


    下边看看入赘网友怎么说?

    网友1:入赘3年

    虽然在邻里看起来,入赘不是一种值得称耀的事,但我觉得还不错。我老婆很爱我,很体谅我的感受,她知道男人对于面子很看重,在外面很给我面子。岳父岳母也对我很好,我在外面工作回家,他们都很客气,跟正常女婿一样招待,其实我个人觉得入赘真的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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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B:入赘5年

    我已经离婚了,如果有下半辈子,我就是单身也不会在入赘了,我入赘是因为我爱我老婆,并不是家庭条件差,我家有3兄弟,她家只有一个,我就入赘了。在她们家我过得没有尊严,没有地位,我感觉就跟奴隶差不多,刚开始还好,父母都很客气,等过了一阵子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家务全让我做,而且要听她们的话,我气打一出来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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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C:入赘10年

    虽然在外人看来我还生活得不错,但我也想过要离婚走,说实在的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选择入赘,我表面上过的很好,经济条件什么都很好,其实我内心真的很难受,我觉得我过得低人一等,外面人有事都直接找我老婆,或者让我回家问问老婆,我根本就没有决定权,我过得很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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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D:入赘5年

    我是因为家庭条件入赘的,家庭条件差,娶不起老婆。我入赘以后受老婆,岳父母指派,她们让我干什么我就要干什么,活得抬不起头,一旦做不好就会挨老婆骂,但我也办法。男人千万不要入赘,如果要入赘要有钱才行,这样才能生活的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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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E:入赘2年

    我跟妻子在一家医院上班,我家里也是兄弟多,她家就她一个,我本来是不同意入赘的,但是那时候我老婆硬要我入赘去她们家,我想想也没什么,反正她是独生子女,我同意了,最后我丈母娘,不,应该叫婆婆给我20万彩礼,外加一辆车,一块手表。当时我就乐了,这么好的事请再给我来一打。入赘后我也生活的很好,自己买的房子,而且我收入比老婆全家都高,婆婆她们也是客客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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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赘丈夫因不满儿子跟随妻子姓,夫妻分居六年后离婚

    周某和张某系夫妻,两人在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为入赘女婿的周某越发感觉到不满,尤其是在两人的儿子降生后,因为儿子随妻子姓,让被告周某觉得非常窝火,很没面子。为此,双方多次发生纠纷,矛盾也逐渐加深。在争吵数年后,两人开始分居,从此两人聚少离多。在分居六年后,不满的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后,双方很快便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原告张某抚养,被告周某一次性支付30000元抚养费,原告张某则支付生活帮助费60000元给被告周某。


    入赘丈夫


    问题1:在法律上是否存在“入赘”一说?

    上海婚姻律师解释到:“入赘”这一说法实际上是源于中国封建社会时期时的婚姻思想,因为在当时男尊女卑,夫妻结婚后女方就应当是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跟随男方一起到男方的家庭成员生活,当时甚至还存在着女子出嫁后改姓夫家姓氏的现象,因此如果男方在结婚后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到女方家去生活,那么就是一件有损面子的事,所以说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男方对于“入赘”是有些无法启齿的。

    但随着封建社会成为过去式,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婚姻法》在第九条中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因此,从法律上看,并不存在着“入赘”一说,男方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后到女方家庭中生活,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和女方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后到男方家庭中生活,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因不满儿子跟随妻子姓,


    问题2:周某和张某的儿子可以跟随母亲张某姓吗?

    上海婚姻律师指出:因为受到封建传统宗族观念的影响,子女跟随父亲姓至今仍然是一个共识,在很多人看来,如果子女不是跟随自己姓,那么就不是自己的子女,而且别家人的子女了。但是,这种观念无疑是不正确的,我们从法律上看,《婚姻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了:“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只要父母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子女可以跟随父亲和母亲中的任何一方姓,并且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源于血缘关系,即便子女跟随母亲姓,子女和父亲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当然,子女出生后,到底是跟随母亲姓还是跟随父亲姓,则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协商而定。

    夫妻分居六年后离婚

    问题3:周某和张某因为儿子跟谁姓的问题而分居多年,能否认定两人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呢?

    上海离婚律师表示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其四项规定了:“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同时,最新出台的《民法典》在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在此基础上新增了一款内容,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在本案中周某和张某因为儿子跟谁姓的问题而产生纠纷,从而两人分居多年的,应当视为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今两人已经分居六年的时间,超过了两年的时间,属于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法院如果调解不成的,也是应当判决准予两人离婚的。并且,如果这一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两人又继续分居的,那么依据《民法典》在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新规定,再继续分居一年后,两人中有一人又起诉离婚的,那么法院也应当是判决准予离婚的。

    入赘20余年被要求净身出户,丈夫无法接受,妻子:9年没碰我了

    “入赘到他家里真有20年了,现在也有了两个孩子,生活也过得去,要房有房要车有车。但是现在她突然跟我说不过了。让我收拾所有东西滚出去,财产和孩子哪个都别想得到。竟然让我净身出户,对于这件事情我不服!”

    张师傅给我们说,今年他已经47岁,是建筑工人,和妻子杨女士结婚已经有20年的时间。当初他做了上门女婿,在结婚之后也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因为日常生活非常的节省,工作也非常努力,所以家里现在已经有了楼房和小轿车,生活过得非常稳定。

    可是就在最近这一段时间,妻子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就要离婚,还说他是上门女婿,所以家里一切都不属于他,让他净身出户。如果这样的话20年的努力全部白费,自己劝了又劝,但是妻子根本就不听,希望能有一个解释!

    结婚已经20年了,按道理来说这样这样的婚姻生活,已经稳固下来,而且现在家里经济条件也很好,儿女也长大了,不管怎么看这样的家庭都是非常完美的。那么妻子杨女士为什么要突然和张师傅离婚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也咨询了杨女士。

    “我必须要承认他对家庭的奉献真的很大,如果没有他的努力付出,我们家庭也不会发展到现在的经济条件。但是作为丈夫来说他是一个失败者,自从9年前开始,他晚上回家之后做的事情就是吃饭、洗澡、睡觉,从来都没有想过我要做什么。在这期间不管我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或者做了什么,他都跟没看见一样,躺在床上就睡觉。所以现在我对他非常失望,到了今天这个时候,我真的没有办法再忍受下去了”。说这一段话的时候,杨女士也是悲愤交加。

    妻子说的理由让张师傅无法接受,张师傅表示:自己确实已经有很长时间没去关心妻子了,但是自己并没有厌烦妻子,也没有感到嫌弃,只是因为工作实在太累。每天早上5点多就要起床,工作一整天,晚上7点回到家里,洗漱完之后只想要休息一下,实在没有精力再去折腾了。现在的他已经郑重的向妻子道歉,并且答应妻子一定会改正自己,希望两个人的感情还能恢复到以前状态。

    但是杨女士依然坚持离婚,两个人没有谈妥不欢而散。杨女士说:她已经不想再看到张师傅,也无法和她生活下去。张师傅表示也会通过法律捍卫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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