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常识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知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萝卜 婚姻常识 时间:2023-04-11 20:32:37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知乎)


争议焦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上诉人作为接受彩礼的一方,在收受被上诉人给付的彩礼后,虽按照习俗举行了婚礼并同居生活,但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之间并未缔结合法有效的婚约关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约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一法定的彩礼返还情形。

在确定彩礼返还数额时,法院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以及生育子女的情况,酌情确定返还部分。


诉讼请求

赵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彩礼钱10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审查明

原、被告于2017年3月按照当地风俗举办婚礼后同居生活,未领取结婚证。2018年2月11日生育一女孩。

2020年4月21日被告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向临夏县人民法院起诉,经临夏县人民法院(2020)甘2921民初96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女孩赵某1由侯某抚养;二、赵某给付候某孩子抚养费30000元(2016年6月30日前付清)。

双方同居时约定彩礼180000元,原告分两次给被告送彩礼140000元。

现原告赵某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侯某返还彩礼100000元,被告表示不同意返还。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所诉的返还彩礼是独立的给付之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本院已另案处理,且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故本院在此不再赘述。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是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财物金钱,表示自己诚心求娶、与女方缔结姻好之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现因原、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方应该返还原告所送彩礼。但鉴于原告赵某与被告侯某已同居生子,故被告方可以减少返还原告彩礼的数额。原告要求被告方返还彩礼理由成立,但请求过高,本院酌情予以认定。被告表示不同意返还的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侯某返还原告赵某彩礼钱6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负担。


上诉意见

侯某上诉主要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17年按照当地风俗举办婚礼,自孩子出生后,被上诉人一家由于所生孩子是女儿,对上诉人不管不顾,因被上诉人原因未领取结婚证,被上诉人以此为借口不承担责任。上诉人回家看望孩子时,被上诉人鼓动家人殴打上诉人,对上诉人精神上造成了巨大压力。被上诉人分两次给上诉人支付彩礼14万元,彩礼钱用于陪嫁、承包宴席、婚后家庭生活等,一审法院判决返还彩礼60000元显失公平。

被上诉人赵某辩称:

一审法院对双方同居情况、给付彩礼的事实及女儿抚养纠纷调查的非常清楚,据此判决被答辩人退还答辩人少部分彩礼6万元,调查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本来是怀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望与被答辩人结婚的,但被答辩人却长期生活在娘家或外出青海不回家,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不到一年,为双方婚事花光了答辩人及父母的所有积蓄,现答辩人债台高筑,家庭困难。作为双方婚约破裂的过错方,法院判决被答辩人退还少部分彩礼是正确的,被答辩人的上诉应当予以驳回。


二审判决

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未向本院提交新证据。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侯某作为接受彩礼的一方,在收受被上诉人赵某给付的彩礼后,虽按照习俗举行了婚礼并同居生活,但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之间并未缔结合法有效的婚约关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约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一法定的彩礼返还情形

在确定彩礼返还数额时,一审法院结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以及生育子女的情况,酌情确定部分返还,并无不当。侯某主张其收受的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作为提出主张一方,应就存在主张的事实提交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侯某并未就该主张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对其该上诉理由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 (2022)甘29民终77号


来源:丽姐说法

相关文章

  •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知乎)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知乎)

    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 时间:2023-04-11
  • 信丰婚姻法律师(信丰县律师在线)

    信丰婚姻法律师(信丰县律师在线)

    江西省信丰县的王某与阳某,于2010年初通过他人介绍相识相恋,同年10月1日登记结婚,次年10月生下儿子。由于妻子阳某在广东省惠州市打工,为便于孩子成长及就业,夫妻俩于2015年3月 时间:2023-04-11
  • 中国新法律婚姻(中国法律婚姻法条例)

    中国新法律婚姻(中国法律婚姻法条例)

    首先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公布实施以后《婚姻法》就宣布废止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对应原《婚姻法》。《民法典》中的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了许多新内容:一、撤销 时间:2023-04-11
  • 婚姻的法律智慧(婚姻的法律智慧是什么)

    婚姻的法律智慧(婚姻的法律智慧是什么)

    今年夏天,“姐姐”这个标签下很是热闹,一边是三十个姐姐在乘风破浪,另一头,《三十而已》里的女主们每天都让观众们有操不完的心,这不,堪称现象级热剧的《三十而已》终于迎来了大结 时间:2023-04-11
  • 婚姻家庭法律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全书)

    婚姻家庭法律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全书)

    一、结婚离婚是自由,妨害自由受制裁◆禁止包办、买卖等于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主要是父母等无视当事人的意志,强迫其结婚离婚的行为。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 时间:202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