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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财产分配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外把子 婚姻常识 时间:2022-03-28 10:00:01

  财产分配

  夫或妻在家中土地资源承包合同中拥有的利益等,理应依规给予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9条


   离异时,原为夫妇一起日常生活承当的负债,理应一起还款。夫妻共同财产不够偿还的,或资产归分别全部的,由彼此协议书偿还;协议书不了时,由法院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 离异时,如一方日常生活艰难,另一方需从其房屋等财产中给与适度协助。具体措施由彼此协议书;协议不了时,由法院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2条 离异时,一方掩藏、迁移、转卖、损毁,或假造负债试图侵吞另一方资产的,切分夫妻共有财产时,对掩藏、迁移、转卖、损毁共同财产或假造负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区分。离婚之后,另一方发觉有以上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再度切分夫妻共有财产。


   法院对前述規定的防碍民事案件的个人行为,按照民诉法的要求给予封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 离婚协议书中有关的条文或是因离异就离婚财产分割达到的协议书,对双方具备法律法规约束。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后悔,要求变动或是撤消的,法院理应审理。 法院审判后,未发觉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时存有诈骗、要挟等情况的,理应依规驳回申诉被告方的诉请。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离婚协议书承诺的权利与义务要确立,如明确资产是不是已所有切分结束、资产应怎样计付、给付限期等。 如一方后悔不执行离婚协议书,那麼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 一方在要挟、蒙骗等情形下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可以规定撤消或变动。 离异时,一方掩藏、迁移、转卖、损毁夫妻共有财产,或假造负债试图侵吞另一方资产的,切分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之后,另一方发觉有以上个人行为向法院提出诉讼,规定再度切分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协议书中承诺“分别户下资产归分别全部”的,离婚协议书奏效后对彼此被告方具备法律法规约束。 离婚协议书中承诺“分别户下资产归分别全部”,离婚之后发觉离婚协议书确立列举之外的资产或被告方了解之外的资产,一方规定切分的,如规定切分一方不可以取证证实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不知道另一方掩藏资产而作出该法律行为的,对其要求不得适用。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 离异时,一方掩藏、迁移、转卖、损毁夫妻共有财产,或假造负债侵吞另一方资产的,离婚之后,另一方发觉有以上个人行为,有权利要求再度切分夫妻共有财产。 要求再度切分夫妻共有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被告方发觉之次日起测算。双方协议离婚后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后悔,要求变动或是撤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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