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作为原告的你,到底到哪里的法院起诉呢?这就涉及法院的管辖,即法院对具体案件的审理范围,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中下列分析将针对合同纠纷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选择的管辖地,不涉及侵权纠纷和其他纠纷案件,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0〕20号,施行日期:2021年1月1日)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作为原告,应如何选择由管辖权的法院呢?
首先,根据上述规定,需要查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是否有约定履行地点,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那么,第一步你要知道什么情形才属于履行地约定明确?
比如:A公司系B公司的材料供应商,双方合作多年,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签订地点B和送货地点C,后,因B公司拖欠A公司货款,遂A公司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B公司向法院提起管辖异议,认为A住所地法院无管辖权。但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然在《产品定布合同》上写明了签订地点和送货地点,但未明确表示将签订地点或是送货地点作为约定管辖法院所在地,故不能直接将上述地点认定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A公司起诉请求B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A为接收货币一方,本案合同履行地为A公司所在地。
综上,若仅约定了“送货地点”、“交货地点”,司法实践中是认为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的,所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管辖法院,笔者建议予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的某法院管辖,即将“合同履行地”予以明确,或选择与案件相关的某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明确某地法院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该条第三款同时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同时,该约定的法院,并非是任意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其次,约定了履行地点,第二步需要看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你要区分两种情形,即第一种情形: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则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第二种情形:若合同未实际履行,则仅能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最后,实践中,对怎样理解“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容易产生争议,第三步就需要你仔细分辨“争议标的”是什么?下面给大家分享几个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例1:A从B处借款××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及归还期限,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后因A到期未偿还B的借款,B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A向法院提起管辖异议。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现B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A履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合同义务,双方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B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其住所地应为本案合同履行地。(参见: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01民辖终16号)
综上,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出借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
案例2:A与B 签订了《型材买卖合同》,后因A拖欠B货款,B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A提起管辖异议,称涉案合同第四条约定26吨PVC型材交货地点是A住所地的某工地,虽未对合同履行地作出明确约定,法院应考虑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该案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和判决执行。本案诉讼请求虽然有给付内容,但实质是型材买卖合同纠纷,并非纯金钱的给付。给付货币不是本案争议标的,本案争议标的是交付PVC型材的行为,属其他标的范畴,履行义务一方即A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上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A住所地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上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现B起诉请求判令A履行支付货款的合同义务,双方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B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其住所地应为本案合同履行地,故B住所地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B在纠纷发生后,选择向该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参见: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01民辖终119号)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A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B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B可以选择其中任一有管辖权法院起诉,同时表明,司法实践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一般认定货款接收方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
案例3:A与B达成购买钢材的口头协议。A通过其公司向B指定账户转账人民币××元。因B不愿签订书面合同,双方解除协议,由B归还已支付款项。因B未按约偿还,A到其住所地法院C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欠款××元。C地法院以无管辖权为由,移送至A住所地的法院。
该案后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条规定的“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而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A作为买方,其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货款,该诉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是B应当按照约定交付钢材,该案当事人争议标的不是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本案合同履行地应为履行该义务的B所在地,即B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应由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理。(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辖61号)
综上,对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还是其他标的,不能仅看起诉方的诉讼请求,而重点要看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
合同纠纷向哪些人起诉(合同纠纷向哪些人起诉呢)
合同纠纷,作为原告的你,到底到哪里的法院起诉呢?这就涉及法院的管辖,即法院对具体案件的审理范围,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中下列分析将针对合同纠纷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选择的管辖地,不涉及侵 时间:2023-02-11合同纠纷都有哪些种类(合同纠纷的种类)
似花并非花,似叶亦非叶。翩翩随风舞,悠悠我自乐。在中国传统戏曲中,没有法院一说,只有衙门。“包青天”之类的大老爷威严地坐在衙门的大堂上,头顶上挂着“明镜高悬”的匾额,堂下两边各站着 时间:2023-02-11合同纠纷有哪些种类型(合同纠纷分几种)
本文从《民法典》、“九民纪要”、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案例出发,对《民法典》实施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依据、原则、方法以及调整方式等进行全面梳理,供读者朋友参考。一、《民法典》的相关 时间:2023-02-11合同纠纷都有哪些特点(合同纠纷类型有哪些)
问题一:挂靠关系中施工合同效力和工程款主张问题。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时间:2023-02-11合同纠纷需要哪些手续(合同纠纷准备哪些材料)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吸收相关司法解释与司法政策的规定,将预约合同、悬赏广告、情势变更、债务加入等予以法典化,并对合同解除、多数人之债等制度进行了完善 时间:2023-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