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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执行拆迁补偿款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马哥 征地拆迁小常识 时间:2022-03-09 18:00:21

  一、人民法院能不能实行动迁赔偿款

  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产生法律认可的民事判决、判决,及其刑事判决、判决中的资产一部分,由第一审法院或是与第一审法院平级的强制执行的资产所在城市法院实行。

  法院自接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出六个月未实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往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核查,可以勒令原法院在一定期内实行,还可以决策由我院实行或是命令别的法院实行。

法院能否执行拆迁补偿款

  二、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流程如何走

  一般情形下,假如在规范的期内房屋征收补偿单位与被征缴人达不了赔偿协议,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策的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会作出征收补偿决策。假如被征缴人对该征收补偿决策不服气,可以根据依规提到行政诉讼法。

  房屋征收补偿单位与被征缴人征收补偿计划方案明确的签订期内达不了赔偿协议,或是被征缴房屋产权人不清晰的,由房屋征收补偿单位请示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策的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按照本规章的要求,依照征收补偿计划方案做出赔偿决策,并在房屋征收补偿范畴内进行公示。

  赔偿决策理应公平公正,包含本规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規定的相关赔偿协议的事宜。

  被征缴人对赔偿决策提出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行政裁决,还可以依规提到行政诉讼法。

  三、动迁赔偿款的有关法律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更好地确保国防安全、推动社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等集体利益的必须,有下述情况之一,确必须征收房屋的,由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策:

  (一)国防安全和外交关系的必须;

  (二)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电力能源、交通出行、水利工程等基础建设的必须;

  (三)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高新科技、文化教育、文化艺术、环境卫生、体育文化、自然环境和資源维护、防灾减灾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社会保障制度、市政工程公共等公用事业的必须;

  (四)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基本建设的必须;

  (五)由政府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的对危楼集中化、基础设施建设落伍等地区开展老城区改造的必须;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别的集体利益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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