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征地拆迁小常识

(人民法院纠纷补偿费)政府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三只松鼠 征地拆迁小常识 时间:2022-08-25 17:31:55

一、政府部门侵吞挪用征地补偿款该怎么办

能够去当地乡政府开展检举。

侵吞、侵吞被集体土地征收部门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相关花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规给与纪律处分。

针对侵吞、侵吞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企业、公司或其他部门工作的人员,追责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处罚。

针对侵吞、侵吞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公职人员,追责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处罚。要特别指出的是,村委会等村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侵吞、侵吞征地补偿费的可用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

侵吞或挪用征地补偿费事实上归属于受贿、侵吞公共财物,须经司法部门解决,尚未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与纪律处分。行政单位侵吞、截流、侵吞被集体土地征收部门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对相关责任人,依据剧情给与记过、降权、免职或开除处分。

政府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二、征地赔偿纠纷案件所管怎么确定

1、房产所在城市人民法院管辖

从法律方面上来讲,牵涉不动产物权的起诉须经房产所在城市人民法院管辖,包含动迁批准案子、动迁裁定案子及与动迁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案件;对不属于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土地征收环节中有关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起诉,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明确管辖法院,比如对项目立项、规划等动迁批准外置行政行为不服气所提起的起诉。

2、中级人民法院所管

按照2008年2月1日起宣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除于县级人民政府为名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子外,须经中级人民法院所管。而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转交下属法院裁决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三、征地赔偿纠纷的解决方案有什么

1、征收土地纠纷案件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就是指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机构不服气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明确提出复议申请,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2、征收土地纠纷案件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就是指中国公民法人代表对行政行为不服气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法院展开案件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的法律程序。

3、征收土地纠纷中的民事案件

在征收土地纠纷中,大部分所进行的起诉归属于行政诉讼法,民事案件时不可多得的,可是并非所有的程序流程都需要走行政诉讼法,有时候也能走民事案件程序。

4、征地赔偿融洽裁定

征地赔偿裁定也可以算是征地赔偿融洽与裁定,指的是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

5、征收土地纠纷案件听证会制度

征收土地纠纷案件听证会制度指的是在征收土地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订规章和行政规章时,主管机构机构听证会,理应遵照公布、公平公正、公平和便民利民原则,充足征求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建议。

以上是法律知识小编给大家梳理详细介绍关于“政府部门侵吞挪用征地补偿款该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政府部门私底下侵吞或是侵吞别人的征地补偿款是一种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举动,我们在规章制度自已的赔偿款处于被动使用后,一定要勇敢根据法律手段使本身合法权益得到保证。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风险,咨询报价法律知识,我们也会有专门的侓师为您带来协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