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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评价,一名刑事律师对丹东袭警案的看法和看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6 00:36:11

作为一名刑事律师,我谈一下对丹打袭警案的看法,以及案件的救济途径。


一、 入罪应遵循刑法的谦抑精神。父亲看到女儿被推倒后打了警察一巴掌,性质并不严重,虽然刑法上规定了袭警罪,但是他的主观恶性不深,完全可以不按刑事犯罪处理,做行政处罚就可以。

二、 民警执行的是命令,如果上级的命令是黄码不许通行的话,那我们怎么能苛求执勤的民警,能够放行?出了事情,谁负得起这个责?

三、 社区的看病的证明,是不是可以在社会上通行无阻,在管控的路段上通行,是不是仅凭社区的证明就行?

四、女子和其父亲也有不冷静的地方,需要反省自身,大呼小叫,推推搡搡,无助于事,只会激化矛盾,于事无补。

五、 有人质疑民警倒地后说:拍好了吗,才起来。那如果没有执法记录仪的话,更是说不清楚。

六、 女儿是行政拘留,如果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是申诉。

七、 对刑事强制措施不服,就只能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或请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要求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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