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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拘留书,律师尽量不要代当事人签收法律文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07:16:05


送达难是各级法院都面临的问题,为解决送达难,让律师代收法律文书是法院的通行做法,律师代收法律文书也是常事,不足为怪。但这里面却潜藏着法律风险,稍有不慎律师就可能被处罚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老齐是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老全因一健康权纠纷案件委托老齐代理,差一点就把老齐打入地狱。

事情经过是:

老全与老孙、老李等人组成一个民间施工队,承接民房、院墙、下水道等民间微小工程的施工。在为某家修污水管道时,老李腿被预制水泥管道压伤,构成八级伤残,老李起诉要求各合伙人共同赔偿其损失12万元,老全全权委托老齐代理诉讼,因其要到外地施工,除特别授权外还特别委托老齐代收法院的法律文书。

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老全等人连带赔偿老李损失6万余元。接到判决书老齐立马电话告知老全判决的结果并询问其是否上诉,老全说:都是老伙计啦、赔偿点钱也是应该的,不上诉;过十天后再次询问,老全仍然说不上诉;第十四天最后联系,老全的电话停机了。

一年以后,律师协会通知老齐:有人投诉你冒领、扣押判决书,给人家造成巨大损失,要求处罚!请来领投诉书并答辩。

见到投诉书老齐鼻子都气歪了,是老全投诉的,他因不旅行法院判决被法院罚款、拘留,无处发泄就既不承认曾经委托律师代收法律文书,连告知判决书内容、询问是否上诉的事也一口否认了,死说律师老齐冒领、扣押他判决书,给他造成了严重损失,要求处罚、赔偿。老齐虽极力争辩,因拿不出证据只好哑巴吃黄连,律师协会初步认定其执业存在严重失误、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拟对其做出停止执业、责令赔偿当事人损失的处罚,老齐内心虽然万马奔腾却也无可奈何。


冷静下来后老齐突然想起自己曾经给老全的一个亲叔说过这个事,曾让他也告知老全判决结果和上诉的事,不知道这个人能否给证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找到了这个人,这个人十分干脆:有这个事,我不但多次在电话里说,微信聊天时也多次给老全说这个事,聊天记录都还在!老齐如获至宝,截图后立即送律协,老全也立马撤回投诉,老齐有惊无险地逃过一劫。


此事告诫各位律师同仁:

1.业界谚语“当事人当时是人!”虽然尖刻,但却是事实。

2.没有底线的当事人确实存在,不能不提防。

3.律师代当事人签收法律文书有风险,尽量不要代签收。特别是现在法院已经实施让当事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情况下,律师就更不能代当事人签收法律文书了。

以上仅是各人的见解,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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