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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刑事阅卷,检察“云阅卷” 律师“一次不用跑”-我省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系列报道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03:48:06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近日,沈阳市检察机关启用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互联网“云阅卷”服务,律师“一次不用跑”,足不出户即可网上阅卷,实现“一网通办”。


△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接收卷宗。


近年来,省人民检察院开始创新推行异地阅卷,在辽宁范围内正式全面推行律师异地阅卷工作。自此,执业律师代理的辽宁省内的刑事案件,需要依法查阅案件卷宗的,可以向省内任何一家检察院提出阅卷申请,依据相关工作流程,经申请受理地和案件办理地检察机关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受理地的检察机关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即可阅卷。


今年8月,在前期实现律师省内异地阅卷的基础之上,省检察院积极部署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搭建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具有在线身份核验、阅卷申请、阅卷办理、信息推送、卷宗下载等主要功能。在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全省各级检察院有效利用律师异地阅卷系统,主动担当作为,为省内外律师提供了优质的异地阅卷服务。


今年10月,省检察院召开了全省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部署培训会,详细讲解了律师申请互联网阅卷、检察机关审核及推送电子卷宗的操作流程,并邀请省律师协会的律师参加。自此,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正式在全省推行。


目前,各地检察机关已经全面启用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律师可以在“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阅卷,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方便律师实现网上办、随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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