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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刑事律师,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4 21:14:06

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效,7月8日,肇州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起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守伟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申请人的代理人参加听证。

案情回顾

(一) 一起刑事案件,让单亲学子举步维艰

本案申请人李某某系一起故意杀人案刑事被害人近亲属,从小父母离异,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其母亲吴某某于2018年12月被被告人李某某杀害至死。4年后,申请人李某某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目前,全家人仅靠李某某外公退休金勉强维持度日,年迈的老人年纪较大,身体多病,需常年吃药维持。李某某目前正在哈尔滨市某职业学院读书,而每年生活费、学费就需花费2万余元,由于申请人父母早年离异,其父亲在工地做零工,只偶尔给一些生活费贴补李某某学业费用。得知此情况后,该院副检察长李国宏及时带案下访,于7月7日,赶赴到李某某家了解调查实际情况。

(二)一件交通肇事案,让幸福之家一贫如洗

2013年5月,本案申请人张某某因一件交通肇事案彻底改变了命运。因被告人孙某某交通肇事,造成张某某颅脑损伤、右顶硬膜外血肿、广泛性脑挫裂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经治疗后,张某某现为一级残疾。该案经过肇州县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某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申请执行,现因被告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张某某一直未得到赔偿。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院领导高度重视,由副检察长李国宏主动带案下访,实地走访、调查其伤情状况及当前生活境遇。据调查,张某某由于交通肇事后,辗转于多家医院救治100余天,共花费医疗费13万余元。8年来张某某生活一直不能自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家人照顾。由于一直没有得到赔偿,且张某某父亲患有脑梗,常年吃药,不能正常劳动,还有一个孩子在省内某师范学院就读,全家收入仅靠10余亩地和妻子每月1000多元的零工来维持日常花销,现无钱继续治疗,生活极度困难。

听证情况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2名救助申请人案件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司法救助相关法律规定。整个听证程序依法进行,7名听证员结合救助申请人生活现状、实际困难,一致认为2名救助申请人的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黑龙江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意见(实行)》的规定,应当予以救助,对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给人民群众法律的温暖给予了高度认可,并提出:应联合民政等部门进行多方救助的建议。会后,办案部门认真研究部署,积极落实建议,主动与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争取在多部门的共同支持和努力下,缓解申请人的生活压力和困境。

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7次,为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0万元,待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0万元。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创新接访下访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检察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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