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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海淀专业刑事上诉律师,诉讼时效已过,债务人重新承诺还款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瑶瑶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8 08:45:00

2016年,北京海淀的周淮出借155万元给堂弟,几年来多次催告均未收回,以借贷纠纷起诉、上诉又以失败告终。周淮委托冠领律所代理此案后,冠领律师另辟蹊径,历经重重困难,近日,成功为委托人收回了全部借款。

周淮曾在2016年出借155万元给堂弟周子扬,双方并未签订合同、收据等文书。次年,周子扬问周淮是否购买北京昌平区某村的一间房屋,周淮表示考虑,然后就未再答复。2018年,周子扬将这套房屋交给周淮控制,让他收租金。周淮以为这是堂弟还债的一种方式,便欣然接受了,并代缴了5年的物业费。

2020年,案涉房屋因在征收范围内且不具备相应证件而被强制拆除。此时周淮仅收到了9万元租金,他随之要求周子扬还钱,却遭拒绝,理由是:周淮转账的155万元是周子扬帮他购买案涉房屋的购房款和利息,如今房已交付,交易已达成。周淮因此以借贷纠纷的名义将周子扬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淮证据不足而驳回其诉讼请求。他不服提起上诉,仍以失败告终。周淮对此结果很不满意,遂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安艳玲律师代理维权。

冠领律师介入后,发现委托人手里并没有任何新证据,如若按照借贷纠纷申请再审,结果将对其不利。因周淮就案涉房屋支付过物业费,也收取过租金,与案涉房屋形成物权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且周淮取得权利只与周子扬之间发生过对价支付的事实关系,即两人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律师及时转变思路,决定以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案由提起诉讼。

但证据的缺失依旧是一大难题,在准备好转账记录后,律师调取了之前借贷纠纷一审、二审的卷宗,从中发现了许多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证据,比如案涉房屋在建造时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等。律师围绕办案思路整理出充足的证据,随后陪同周淮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这起纠纷曾起诉过,之前的法院拒绝立案。冠领律师及时改变策略,向案涉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另案起诉,成功化解立案困难。

一审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周淮与周子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周子扬定期归还155万元。

周子扬不服提起上诉,冠领律师再一次代理周淮出庭。

二审过程中,周子扬表示:

曾在2012年帮周淮购买案涉房屋,房价140万元,利息15万元。因为加入案涉房屋所在村的文件上也有周淮的签名,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是周淮直接与村委会签订的。

冠领律师指出:

付款时间和金额不符。如若周淮让人帮忙买房,在4年多以后才转账,并且转账后房屋一直由他人占有,直到2018年才由周淮控制,这显然不合理。另外,经鉴定,周子扬所说的签名并非周淮的笔迹,他并未签过该文件,与该村不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因此,是周淮和周子扬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因案涉房屋缺乏相应手续,且为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故该合同无效。

二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故案涉合同应属无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55万元款项,委托人催告、诉讼均未收回。冠领律师出马,虽遭遇重重困难,但另辟蹊径,迅速帮助委托人赢得胜诉。委托人非常庆幸寻求了冠领律师的帮助,多次向律师表达谢意。(文中除律师名外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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