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启,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68年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1991年调入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派出法庭、机关庭室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一级法官。
王昌启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为人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工作中思路清晰、身体力行,时刻以法院工作大局为重,赢得各级领导和全体干警的一致认可。“只要努力工作,成绩就不会被埋没”。这是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在法院三十年来,因为工作努力成绩优秀,王昌启同志多次受到表彰奖励。2005年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7年获台儿庄区委、区政府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台儿庄区委、区政府给予记三等功奖励,2010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11年获枣庄市委、市政府嘉奖,2014年获区委、区政府嘉奖,2015年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二等功,2018年获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19年获枣庄市委、市政府嘉奖,2020年度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表现突出,被台儿庄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
组织的信任、人民的口碑、同事的褒赏是对王昌启同志三十年如一日忠诚勤勉履职、干净担当作为最大的肯定。谈起立功受奖,最让他激动的是2005年在水上法庭工作第一次立功时的心情。谈起那一年的工作,王昌启说:“真是感觉到了‘累’”,除了开庭就是去送达,写判决只能是加班加点!因为到外省送达车辆抛锚,忍饥挨饿在国道上度过了国庆节;得知了被告下落,连夜驱车千里清晨赶到被告的鱼塘边;为保护查封财产被围攻报警求助。法官的辛苦远不是仅看到法官坐堂问案的人们所能体会到的!那一年因为结案最多,王昌启同志被授予全院唯一一个三等功。
公平正义、定纷止争是法官的初心也是使命。法律关乎天理人情,探究纠纷背后产生的真实原因,反复推敲纠纷产生的过程,判决每一起案件时首先要过得了自己的良心关,这是王昌启同志多年来的办案心得体会。参加工作以来,王昌启同志审理过诸多复杂、重大案件,不论案件有多么复杂,均能认真、细致查明案情,作出公正裁判。2006年到2011年期间,王昌启同志担任审判监督庭庭长,承担起全院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的审判工作和审判案件的监督管理。他所办理的再审、重审案件无一被发回重审和改判,无一上访和缠诉,2009年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首届“全市法院‘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优秀法官。
2013年以来,台儿庄法院实行每周周一例会制度,在例会上通报每周办案质效情况,王昌启同志每个周末都要加班统计数据,提前制作审判执行质效评查通报,分析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为提升全院审判执行质效想尽了办法。全国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审判管理办公室承担了原审管办、研究室、信息中心的职能,作为员额法官的王昌启同志还承担着案件审判职责。职能多了人员少了,从事的领域也不是那么熟悉了,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舆情防控、信息调研、案例报送、会议准备、审判管理、系统维护,工作千头万绪,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接二连三,加班加点成为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常态,网上出现负面舆情需要连夜分析研判,会议紧急需要马上统计数据准备材料,但是同事们从没有听到王昌启同志对工作的抱怨,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从不讲困难谈条件,总能勇挑重担,为做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尽职尽责。
三十年如一日,王昌启同志用自己的言行诠释了一名扎根基层、为审判事业无私奉献的人民法官精神追求,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审判事业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法官的使命担当。
今天我们科普一下枣庄有名刑事再审律师,政法英模事迹
王昌启,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68年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1991年调入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派出法庭、机关庭室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 时间:2023-06-08权威资深发布:六安市刑事案辩护律师,吕先三律师微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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