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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一下香港四大刑事律师,香港立法会资格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一只土拨鼠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7 16:35:24

香港特区政府早前向立法会提交《2023年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草案》,以适当处理有关不具有香港特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涉及国安案件的事宜,以有效应对这类律师参与国安案件所带来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条例草案今早(10日)在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下午获立法会在席过半数议员支持,获得三读通过。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特区政府非常重视专业认可制度,因为制度对香港法理学发展作出贡献,但必须要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取得平衡,而新机制已取得最合适平衡。他说大部分司法管辖区都没有专案认许机制,修例并无全面禁止海外律师在国家安全案件中以专案方式获得认可,不影响在不涉国家安全的刑事、民商事案件以专案方式申请委聘海外律师,因此通过修例下的机制仍较其他司法管辖区宽松。

林定国称香港居民有权选择律师,法庭案例也清楚说明,有关权利是指有权选择在香港有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大律师作为法律代表,但不包括没有在香港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他说香港现时有超过100名资深大律师,以及超过1500名大律师,当事人可从中挑选合适的法律代表,修例并无剥夺任何人的合法权利。

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主席马逢国表示,海外律师参与案件期间,会接触到国安机密文件,属于外国情报部门感兴趣的内容。他说如果由他们参与案件,将大为增加泄漏国家安全机密的风险,加上香港国安法以中文撰写,海外律师并不了解香港社会,认为他们难以令人信服能处理国安案件。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林新强认为修例是将“守门员”由原先的法官改为特首,再加上律政司司长作为“后卫”。他表示自己原则上支持修例,亦希望所有法律界人士都支持。(记者 林骏强 摄影:崔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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