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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科普一下莱芜刑事诉讼律师,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名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最爱设计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7 15:49:02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杰向大会作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记者 亓秀宝 摄)

大众网莱芜1月20日讯(记者 亓秀宝)20日上午,莱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杰在会上作了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2015年莱芜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8993件,结案16106件,同比分别上升20.06%、38.94%。

李杰在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详细介绍了2015年莱芜市法院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及加强法制宣传等方面做的具体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李杰说,2015年莱芜市法院共审结抢劫、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犯罪案件等285件,判处罪犯384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1件,判处罪犯41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29件;受理商事纠纷3133件,审结3104件,结案标的额14.03亿元;审结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案件2173件;化解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等案件219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97件;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纠纷等案件103件;审结行政案件188件,同比上升52.85%。受理非诉执行案件207件,同比上升71.07%;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37件,出庭率41%;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在互联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40名;曝光“老赖”89个,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有432人自觉还款7000余万元。

2015年,莱芜市法院落实立案登记改革,畅通立案渠道。为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立案登记操作规程》,统一标准,限定时间,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莱芜市法院新收案件9576件,同比增长23.91%,当场立案率97.84%。此外,改造了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站7个,做到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推进网上立案、互联网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中院通过手机向当事人发送短信3360条,实现诉讼进程手机短信同步告知;在基层法院推行立案庭和派出法庭双轨立案制,依托法庭、法官工作室,就地办案280余次。结合莱芜实际,在基层法院全面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莱城区法院着重搭建“诉调对接”、“行业调解”和“两员一所”(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司法所)平台,钢城区法院建立区直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专门领域联动调解机制,初步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现已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解决纠纷670余件,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在机制创新和权力运行方面,李杰在报告中说,莱芜市法院系统在2015年出台专门规定,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让院、庭长通过深入一线办案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去年以来,两级法院院、庭长承办、参与办案4869件,占全部结案数的37%。建立完善“两员”制度,强化司法民主。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中院选任15位各行业优秀代表为特邀监督员,认真办理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事项,改进了法院工作;健全人民陪审员全程性、常态化参审机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177件,参审率达94.55%,超出省法院要求14.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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