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简单说一下玉泉区刑事律师会见电话,上海虹桥高铁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张白白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6 19:19:19

正义网呼和浩特3月7日电(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李宁)近日,一场跨越两省四院、由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的律师异地阅卷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展开。这是玉泉区检察院办理的首次本地律师外地案件跨省异地阅卷。

这场异地阅卷源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收到的一次异地阅卷协助需求。呼和浩特市闫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向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提出阅卷申请,并与呼市检察院取得联系。鉴于目前疫情严峻形势,蒙陕两地要往返500多公里的路程,两地检察机关商定采取异地阅卷的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陕西省检察院前期进行了对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积极协调,在摸清情况后指定玉泉区检察院负责办理。

经积极联系、商讨异地阅卷办法,府谷县检察院先将刻录好的电子卷宗光盘通过机要快递邮寄到玉泉区检察院,而后确定时间,由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玉泉区检察院、榆林市检察院、府谷县检察院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视频连线。

3月2日上午10时,两地四院的相关人员同步进入会议, 人民监督员、呼和浩特市城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梁鸿全程监督此次异地阅卷,至此,这场特殊连线正式开启。

玉泉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场审核了闫律师的阅卷手续,在府谷县检察院同步确认下,现场对电子卷宗邮件进行启封,并送达闫律师。闫律师对此次两省四院异地阅卷表示了感谢,同时也高度赞扬了检察工作的务实高效。榆林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贺胜利表示,异地阅卷保障了疫情期间律师权益的正常行使,今后要在其他基层院积极推广,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办案成本。人民监督员梁鸿表示,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蒙陕两地优化律师阅卷服务,保障司法活动顺利开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忠诚履职,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充分保障了律师阅卷权,达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玉泉区检察院检察长郭建华表示,此次异地阅卷是特殊时期玉泉区检察院律师阅卷工作的一次有益创新,实现了玉泉区院的“两个首次”,即首次律师跨省异地阅卷,首次人民监督员网络同步监督。下一步,玉泉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提供更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律师权益、更有利于服务人民的检察产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