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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资深发布:湖北宜昌宜都市刑事案件代理律师,宜昌涉恶团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海哥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2 15:00:17


今年是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

宜昌两级法院以决战的精神状态

冲刺的强大攻势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

积极加强司法应对

充分发挥职能打击黑恶势力

7月21日,宜昌点军区人民法院、宜都市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审理了涉黑涉恶案件。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庭审和防疫工作同步有序推进,点军、宜都法院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细致研讨了案件审理、当事人提押、安保、后勤、疫情防控等一系列庭前准备工作,并在开庭审理前组织人员对审判庭、提押车辆等相关场所和设备进行全面消毒,拉起警戒线,确保庭审万无一失。

宜都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庭审现场

7月21日上午9时,宜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某等13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该案是宜都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第二起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月1日起,被告人杨某某为宜都某担保公司和宜都某信用协会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清收清欠,后发现有利可图,便先后纠集十余名社会闲散、网上通缉人员,以昌鑫光电公司为依托,通过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高额经济利益,在宜都市内形成了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案依法适用“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的七人制合议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对被告人讯问、发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对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互相辩论。

庭审现场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制度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宜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李某等4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12名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点军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7月21日上午,点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孙某动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本案由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从2013年8月开始,被告人孙某动、常某、范某、朱某斌、徐某林为争夺宜昌城区娱乐场所的啤酒市场,分别对国会夜总会、名门夜总会、英伦公馆夜总会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销售金额共计184万余元,并威胁糖果酒吧老板陈某某,打伤原百威啤酒宜昌城区二级代理杜某某(被告人孙某也参与打人犯罪活动)。同时,被告人孙某动受王某甲(已判刑)邀约,为王某甲家迁坟一事到点军区巴王店村委会找王某乙打架斗狠,造成王某乙左侧3-9肋骨骨折一级轻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动、常某、范某、朱某斌在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过程中,形成较为固定的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孙某动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情节严重;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情节恶劣;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常某、范某、朱某斌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情节严重;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徐某林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告人孙某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及量刑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法庭充分听取了各被告人的陈述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目前,两起案件均顺利完成了开庭审理工作,将在合议庭评议后分别择期宣判。庭审当日,从提押到还押,被告人全程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和律师等人均按规定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所有旁听人员均在指定的视频旁听室参加旁听,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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