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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爆料知识:榆林榆阳区非常专业的刑事律师,延安白延亮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楚总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9 15:06:41


白延林的微信朋友圈截图。


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后,白延林又被指控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两项罪名。

6月27日,被称为“陕北最牛记者”的白延林在陕西省清涧县人民法院接受审判。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检方指控白延林涉嫌犯罪18起,涉案金额180万余元。庭审中,白延林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否认,律师对其作无罪辩护。

当天的庭审共持续约10个小时,当晚7时30分许,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曾在多家媒体任职,被指替人办事的掮客

白延林“最牛记者”的名号,是在其女儿在19岁时成为“最年轻村官”而走红之后,白延林曾被视为这件事情的“幕后推手”。

据媒体此前报道,白延林曾长期使用“白岩林”这个名字,以记者自居,活跃在陕北各地。除了记者身份外,他在被查前,还是榆林市清涧县高杰村镇政府干部。2018年9月20日,榆林市纪委曾对外通报了白延林接受纪律审查的相关信息。清涧县纪委书记贺敬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白延林作为高杰村镇政府干部,存在长期吃空饷的情况,“榆林在整治新闻舆论环境时,接到群众举报才调查他的。”

实际上,白延林早已多年不在高杰村镇政府出现,当地多名镇政府干部曾对记者表示,白延林在镇政府上班已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许多人那会还不在这里工作,知道他的时候,他的身份已经是记者了。”

在白延林当记者的这些年,其爱吹牛、好面子、喜欢给人帮忙的形象逐渐形成,当地村民称,他对人热情,村里人去榆林找他帮忙处理违章、安排孩子上学这类事情,白延林都会帮忙。

对此,中国青年报曾在一篇题为《“老鼠”为何不怕“猫”——陕北“假记者现象”调查》的报道中称,在榆林新闻界,提及白延林的名字,几乎无人不晓。他的车牌号和手机号的末五位数是88888;他自称跟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相熟,两人称兄道弟;他的故事在坊间广为流传,自称开的奔驰车是某卸任国家领导人用过的。

在上述报道中,白延林曾在多家媒体任职,身份有记者部主任、发行站站长和首席记者。但曾经采访过白延林的一位记者对他评价称:“不能称其为记者,充其量是在当地占有一些资源、替人办事的掮客。”

2009年,白延林的女儿白一彤高票当选高杰村村委会主任,这令白延林名噪一时,“最牛记者”的名号也由此广为人知。高杰村镇一名镇政府干部称,表面上村民们是选了白一彤,实际上是选了白延林。

在陕北活跃多年后,2018年9月19日,白延林在延安参加一个亲戚的葬礼后,被带走调查。


白一彤当选村主任后修的戏楼和广场,该戏楼已出现多处裂痕,有村干部表示“戏楼一次都没用过”。


涉嫌严重违纪被“双开”,被控涉罪3宗18起

2018年10月26日,榆林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清涧县纪委监委对清涧县高杰村镇政府干部白延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白延林违反政治纪律,与相关人员进行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违反国家法律,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此后,白延林被开除党籍及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9年6月27日,白延林涉嫌诈骗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介绍贿赂罪一案在榆林市清涧县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2007年到2018年,白延林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以为他人安排正式工作、办理市级公益性岗位、办理二胎准生证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高某某等13人共计114万元人民币。在得知清涧县监委和清涧县公安局在调查他的违法犯罪行为后,白延林将其中30万元退还给被害人常某某和郭某某。

此外,2016年到2017年,白延林还利用与榆林市人社局原局长张小明的密切关系,通过张小明能帮助市级公益性岗位的职务便利,先后接受王某等五人家长的请托,为该五人办理市级公益性岗位工作,并接受四次贿赂共计51元。

庭审中,清涧县人民检察院还指控称,2009年榆林市榆阳区刘某某为使其儿子获得城镇户口参军名额,联系了白延林,白延林为此事找到了徐某某,徐某某表示可以办理,但需花费15万元。白延林将徐某某的要求转告刘某某,之后,白延林将刘某某两次转给自己的15万元,转入徐某某账户,徐某某事后将参军一事办理。

检方认为,白延林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114万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白延林利用与他人关系密切,收受请托人财物51万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白延林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在双方之间进行联系,传递贿款15万元,应当以介绍贿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白延林全盘否认检方指控,律师做无罪辩护

在6月27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白延林涉嫌诈骗犯罪13起,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4起,涉嫌介绍贿赂罪1起。

记者在庭审现场获悉,公诉人指出,白延林利用其记者身份,向他人宣扬其人脉广、办事能力强,以此实施违法犯罪,并非法获利。上述犯罪事实中,白延林从2007年到2018年,先后以为他人安排工作、办理学籍、安排入伍、办理二胎准生证、从戒毒所捞人等为由,实施诈骗、受贿及介绍贿赂。

面对检方指控,白延林对其涉嫌的18起犯罪事实均予以否认,并称其与上述案件中的受害人及涉案人员多有经济往来,检方举出的汇款记录,不能证明其诈骗、受贿及介绍贿赂,这些款项均为借款、还款,入股股金或受害人事先答应用于给村上修建环山公路、广场等公益款项,并非其个人的非法获利。

白延林在庭审中称,检方指控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的4起犯罪事实,实际是他见4名请托人家庭困难才答应为其子女安排市级公益性岗位,他的做法是在“扶贫”,收取的款项也并非贿款。白延林称,检方举证的受害人及其他证人的证言证词均为虚构捏造,他在侦查阶段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

针对这一情况,庭审中,白延林的辩护律师曾提出要求,希望检方出示审讯同步录音录像,以确认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形。但检方认为,案件中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侦察机关没有刑讯逼供,未予提供,并建议合议庭对白延林数罪并罚,判处13到15年有期徒刑。

当天的庭审共持续约10小时,当晚7时30分许,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白延林的辩护律师杨大飞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庭审中,诉辩双方辩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白延林的庭前供述是否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况、白延林有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受害人实施诈骗;检方提供的汇款记录与其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关联性;白延林是否均有违法犯罪的主观故意等几个方面,“辩护方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白延林庭前供述真实性存在重大瑕疵,客观书证也不具备关联性,因此对白延林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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