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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临汾擅长刑事诉讼律师联系电话,中国联通销户委托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欧总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9 13:12:56

--一个手机号码非法过户引发的诉讼

2011年9月,时年24岁的辛海瑞女士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用了四年之久的联通手机号被莫名其妙的过户到他人名下;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为了差个水落石出,主张自己合法权益,辛海瑞开始了长达2年的漫漫申诉之路。眼看峰回路转,再查明一切真相并向联通公司主张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却遭到了联通想临汾公司的一拖再拖。

这件事情发生在山西临汾尧都区。目前,辛海瑞已经向当地法院申请对中国联合通讯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临汾联通公司)强制执行当地人民法院(2013)临尧民初字第2623民事判决书的赔偿事宜。

事件缘起

2011年9月,还在北京工作的辛海瑞向往常一样给自己手机充值,忽然发现手机号码变成了王国伟。警觉的辛海瑞立即询问营业厅,结果被告知因手机号码电脑记录与查询人身份不符,无法提供相关信息。

辛海瑞介绍说,手机号码的离奇丢失,对她当时生活造成了很大不便,当时自己亲朋好友都熟悉那个号码,而且自己又属于刚刚步入社会创业初期,手机号码的更改甚至等于将众人帮扶的路径堵死,一切只能靠自己闯荡了。

为了找回号码,辛海瑞开始了艰难的申诉之路。但对临汾联通公司的上访却遭到了保安的多次拦截,甚至连当时联通公司的领导都见不到面。一直到2013年7月,在北京一家媒体的帮助下,临汾联通公司才迫于无奈,向辛海瑞道出了事实真相,并口头承诺回复辛海瑞的手机号码。

原来,2011年9月,临汾联通公司在辛海瑞不知情的情况下,擅作主张就将辛海瑞名下的手机号码过户到了王国伟名下,而王国伟又在一年多以后将此号码再次转出过户到了李佳鲜名下。而王国伟当初过户辛海瑞名下手机号码时,使用了伪造的辛海瑞身份证复印件。

2014年1月10日,法院支持了辛海瑞的权利主张,认为临汾联通公司在过户管理中存在过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2013)临尧民初字第2623民事判决书认定:临汾联通公司于“2011年9月8日,在原告未到场且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指临汾联通公司--记者注)仅凭着案外人王国伟提供的虚假身份证复印件信息,就把办理在原告(指辛海瑞--记者注)名下的手机号码过户到了王国伟名下……存在过错行为,对原告造成侵权。”

一波再起

原以为通过法律手段主张自己权利,手机号码会物归原主,自己两年了为主张权利所受到的损失能得到补偿,但没有想到,直到2014年5月25日临汾中院终字第00311号民事判决书下达基本维持原判的情况下,临汾联通公司还一直拖延不予赔偿。

临汾联通公司以辛海瑞超过诉讼时效、判赔辛海瑞误工补助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并拒绝就此事公开向辛海瑞公开道歉。临汾联通公司还认为,王国伟作为本案的侵权责任人,应列为共同被告。

辛海瑞和临汾中院所持理由为,按照中国联合网通业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第二条之规定,手机号码持有人欲将手机号码过户时,应先交清所有费用,过户时须双方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

辛海瑞的委托代理人王景永律师认为,临汾联通公司在辛海瑞没有到场、身份不确认的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依据他人提供的虚假身份证复印件私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应该赔偿给辛海瑞造成的经济损失。

临汾中院在判决中,维持了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临汾联通公司在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辛海瑞16318元并当面赔礼道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1880元。但由于辛海瑞未能提供其手机号码现在使用人是否存在与临汾联通公司恶意串通,故无法支持其恢复使用该手机号码的请求。

尽管不能要回本属于自己的手机号码,但辛海瑞本权利还是得到了部分保障。本以为财大气粗的临汾联通公司会很快将赔偿款支付给她,却没有想到,更加让她郁闷事情再次发生。

怒涛难平

一直到2014年7月份,辛海瑞都没有得到临汾联通公司的经济赔偿。“这点钱对于临汾联通公司应该根本不算什么,但是他们却千方百计的对我的赔偿进行拖延。”一怒之下,辛海瑞向当地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书递交一周后,辛海瑞接到当地联通客服10010打来的电话,让她与一名叫做杨华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

“杨华态度很不友好,甚至对我所指临汾联通公司员工态度恶劣都认为是污蔑。”辛海瑞说。为此7月22日辛海瑞向10010客服对杨华进行了投诉。临汾联通公司客服告诉辛海瑞说第二天中午前答复,“但至今杳无音信。”辛海瑞失望的说。

面对辛海瑞的强制执行申请,临汾联通公司对其准备身份证、诉讼发票以及情况说明等文件。“她说话态度很强硬,说完电话就挂掉。甚至临汾联通公司投诉电话10015对我手机进行了屏蔽,以至于现在使用的手机根本无法拨打该投诉电话”。

为了让记者证实她所言真实,辛海瑞还将杨华电话号码交给记者。通过网上查找,记者又查找到了临汾联通公司一审时候的委托代理人山西轩明律师事务所翟银梅律师的电话。8月6日下午,记者反复拨打杨华手机,除一次接起问记者身份外,其余都呈拒接状态。而翟银梅在核实完记者身份后,连记者的简短提问都拒绝回答,态度强硬地直接挂断电话。

辛海瑞现在拥有的两个手机号,均被临汾联通公司设置,一直无法打通10015投诉电话。“这事不能提,一提就生气,很愤怒,情绪已经快失控,甚至不能安心现在工作。”辛海瑞表示。

截至记者发稿时,翟银梅和杨华均未再与记者取得联系。如辛海瑞所言,临汾联通公司店大欺客,甚至连委托代理人都表现出的强势让人无法接受。为了更进一步证实辛海瑞说法,记者向临汾同仁征询意见。一位在临汾工作的老媒体人告诉记者,临汾人一般不选取临汾联通公司服务,因为对其服务态度不敢恭维。

毋庸讳言,此案件的过错方在临汾联通公司,作为一个服务业的大型国企,本应该本着知错就改的原则,迅速给予辛海瑞赔偿,亡羊补牢或许是挽回声誉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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