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分享新闻消息:金平区办理刑事辩护律师哪个好,广东教育出版社五年级下册科学第一单元身边的桥梁课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泽大大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9 07:27:40

郑小微同志是汕头金平法院连任两届的人民陪审员,也是汕头市存心学校的老师。她认为,要做一名合格称职的人民陪审员,除了强烈的正义感、道德感及社会良知,更要不断地学习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当好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桥梁。

参与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审判,使她对法院及法官的工作有了更客观更深刻的认识:“法院和法官不只是冷冰冰、高高在上的符号,法院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合法利益,为国为民,争取保护每个人的利益最大化的审判机关;法官是手持法律利剑,打击犯罪保稳定,恪守公平公正,落实司法为民,化解纠纷促和谐的法律执行者。”

作为人民陪审员,郑小微同志认真负责地对待每次庭审。每次接到法院参加开庭的通知,她都尽量安排好自己的其他工作,尽最大可能抽出时间参加庭审,提早安排时间到法院阅卷,和法官探讨案情,参加合议庭等。她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认真向法官学习,认真分析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与合法性,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法律衡量的基础上,她还根据案情,从社会道德、社会良知和当事人的权益等角度去思考、形成自己对案件的分析和判断,不断积累办案经验。庭审时,她集中精力,认真分辨是非曲直;合议时,她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积极发表意见,在实践中认真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郑小微同志参加过一个网络购买月饼碰瓷案件的审理,其中“糖浆上色成分配比”是案件争议点。因为家人从事烘焙工作,郑小微同志对烘焙饼食有一定的了解,在合议时她向法官解释了潮式饼和粤式饼的制作区别,使由于对制作工艺上不熟悉而产生的案件难点迎刃而解。

作为人民陪审员她有时也体现出铁面柔情。她曾参加过一宗刑事案件的审理,犯罪嫌疑人是一群初、高中学生,主要案情是团伙盗窃转卖摩托车。作为教育工作者参加这样的庭审,她一方面惋惜于教育的缺失,一方面想着如何与学生沟通挽救。庭审后她主动教育这些学生们,让他们明白这样的行为并不是赔偿就完事的,让他们理解为犯错买单的家长们的艰辛。同时,她从教师的角度与法官、律师沟通,提议既要惩戒他们所犯的错误,也要给他们改过的机会,最终得到法官的认可。

人民陪审员工作为她履行教育工作者的普法职责,提供了一个实践平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她把人民陪审员工作实践中的知识积累,带到日常教育工作中、带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事务中,甚至利用法律知识处理好了本职工作中碰到的棘手问题,帮助工作单位起草制定协议,完善学校制度。

去年3月,郑小微同志作为人民陪审员代表参加了在金平区政府召开的金平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第一次座谈会,5月参加了在汕头中院召开的第二次座谈会,会上她就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着装、法院是否能简化立案程序、社会停车难罚单不合理、学校安全和辖区派出所的职责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