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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明了!四川乐山代理刑事诉讼律师团队,律师阅卷保障制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王中王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7 09:41:38

“律师会见不再提前预约,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破解‘四难’问题,有效促进了检律关系互信互动……”近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该市人大代表、市律协副会长曾文强对该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给予了高度评价。

今年3月,市中区检察院向该区7个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的69名律师发送调查问卷,了解过去一年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问卷覆盖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97%。

还有3%的问题在哪里呢?在接下来开展的征求意见和建议座谈会、针对个案进行案发单位走访、律师接待等工作中,承办人员细心询问,终于找出了症结所在。

原来在2014年,一位外地律师前往看守所申请律师会见,“三证”齐全,却被拒之门外,理由是按照惯例需提前2天预约。在一般贿赂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律师会见也曾遇到过阻碍。这些问题说明,检察机关内外监督还存在缺位。

这一情况引起了市中区检察院党组的重视,于是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听取意见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该院各部门均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再学习,并逐一对照自查、整改。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及时与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很快达成共识,取消了“律师会见需提前预约”的规定。

同时,该院细化了“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会见标准,明确50万元以上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前3日允许律师会见。修订完善了《律师阅卷管理办法》,向律师制作发送工作流程指南,并专门建立了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开辟独立电子阅卷区,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对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等事宜,由案件管理中心实行全程跟踪督办,登记、收转、督促、反馈信息均作详细记录。市中区检察院还与该区司法局、市律协建立常态化联席机制,在案件法律文书中增设“律师意见”栏,及时通报干警不规范行为,并载入个人司法档案。

今年以来,市中区检察院接待律师辩护与代理114人次,发出调查问卷69份,个案征求意见函70份,制作电子卷宗32件,提供刻录光盘12份,整改落实突出问题3项。今年9月,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中作经验交流发言,获得一致好评。(检察日报 张笑 刘德华 胡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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