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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一下海口地区刑事案件律师出庭收费,辩护律师在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剪刀手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6 18:13:44

《精细化辩护标准流程与文书写作》 王亚林著

第四节 出庭准备

一、心理上的准备

(一)不要期望法庭庇护

(二)庭审的最终目的——“说服”

二、法律、法理资料、案例、司法观点等准备

三、相关知识准备

四、案头上的准备

(一)涉及案件重要的材料一定要粘上索引纸,以便及时查阅;

(二)完完整整的打印涉及本案的法律条文,以便在论述和引用时整个语气是连贯的;

(三)从学术专著上摘录本案涉及的法律概念,法庭辩论时可能会突然引用;

(四)涉及本案的大事年表按时间顺序列出来,有利于梳理案件的来龙去脉;

(五)有些案子需要画一张法律关系的联络图;

(六)准备好白纸、铅笔、彩笔等办公用品,解决电脑色泽太冷、页面重点不突出、打字慢等问题。

(七)其他准备。如律师袍、卷宗包、电脑包等。

五、确定辩护方案

(一)无罪辩护方案

1、事实上的无罪:

(1)被告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当有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存在以下情形时,律师可以明确提出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并非由被告人实施的无罪辩护意见:第一,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案发时不在现场、不具备作案能力;第二,有证据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系他人实施的。

(2)指控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律师发现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在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上存在异议,相关证据不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仍存在合理怀疑的情形时,应当为被告人提供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

2、法律上的无罪

法律是的无罪,是指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存在异议,但对所指控的法律适用存在异议。具体包括:

(1)因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2)因存在违法阻却事由或责任阻却事由而无罪。

(3)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罪轻辩护方案

1、改变定性的罪轻辩护

2、量刑上的罪轻辩护

(三)先无罪定性后轻罪量刑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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