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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伙科普下湖北襄阳襄州刑事辩护律师电话,刑事辩护全覆盖 法律援助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泪泪呀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5 19:53:50



12月3日,省司法厅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开放日活动。图为社区居民代表参观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通讯员顾丹摄

群众给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温州法律援助站送锦旗

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由黄石、襄阳、咸宁三地扩大到全省,认罪认罚从宽从武汉试点到正式写入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记者从湖北省司法厅了解到,围绕一系列重点工作,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的受惠面正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普通老百姓也能感受到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带来的福利与保障。

为退役军人提供更贴心的法援服务

湖北省蕲春县的王某是一位退役军人,退役后前往温州务工,应聘至瓯海区李某经营的加工厂工作,在工厂工作5个多月以后,因机器设备老化,机器零部件在运行的过程中掉落,砸中了王某的右脚,导致右脚板骨折。李某在支付了首次看病的医疗费用以后,就置王某于不顾,既不愿支付后续的治疗费用,也没用雇请护工照料,甚至王某近5个月的工资也不向其发放。

因王某到温州务工不久,李某又拖欠5个多月的工资未付,王某无法聘请律师介入谈判,后王某通过湖北老乡找到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温州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人员在了解王某的情况后,上门为王某提供咨询,了解相关案情,并告知王某先行治疗,好好休养。

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王某的合法权益,让王某获得足额的赔偿,工作站经过细致的考虑后,决定以非法用工的案由为王某索要赔偿。在诉讼期间为保证王某的正常生活,工作站经多次协商,说服李某先行支付拖欠的工资。最终李某支付了王某4.3万元的赔偿。

这只是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温州法律援助站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典型案例。目前一张覆盖全省退役军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也在积极地构建之中。记者从湖北省司法厅了解到,该厅在今年10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将退役军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保障其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要为退役军人开辟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在电话热线平台设专门席位、网络平台设专门求助通道和专栏、在实体平台设优先服务窗口并作明显标识,优先为退役军人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同时,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使退役军人充分认识到依法维权的重要作用,引导更多退役军人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寻求法律帮助。

认罪认罚从宽节约更多司法资源

2018年8月31日3时许,犯罪嫌疑人吕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在武汉市硚口区某酒店客房内打牌时发生口角,进而发生厮打,后被同行人员劝开。离开房间后,双方再次在酒店走廊内厮打,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系吕某某的朋友)见状参与共同殴打被害人吴某某。经鉴定,被害人吴某某被评定为轻伤二级。2018年10月30日,公安民警电话通知犯罪嫌疑人吕某某、郭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两名犯罪嫌疑人因身处外地,均于11月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9年1月8日,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将犯罪嫌疑人吕某某、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移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硚口区司法局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来到检察院,会见了吕某某和郭某某,了解案件事实,向犯罪嫌疑人介绍了有关罪名和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询问犯罪嫌疑人有无立功自首等减轻刑罚的情节,询问其是否有需要申诉控告的情形。在律师的详细解释之后,吕某某和郭某某自愿悔罪、赔礼道歉,并自愿赔偿了吴某某全部经济损失,取得吴某某的谅解。律师随后在提交给检察院的法律意见书中,也提出两人符合认罪认罚从宽的情形。

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本案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最终硚口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这起案件是认罪认罚从宽写进刑事诉讼法以来,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经办的众多案件中的一起。记者在该局了解到,2016年11月,硚口区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文的试点之一,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硚口区司法局在硚口区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检察院符合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起诉,或当事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该局都会指派法援律师参与,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罚量刑提出意见建议,在场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一制度最直接的好处是程序上从快、从简,可以大大节约司法资源,为更多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扩大到全省

没有经济能力,面临刑事辩护时也可以有法援律师为你辩护。2017年以来,我省黄石、襄阳、咸宁三个市司法局先后开展刑事辩护案件全覆盖试点,并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今年3月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印发方案,这一试点工作在我省全面铺开。

方案对试点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通知辩护的案件范围扩大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 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或者被告人委托的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前,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出法律帮助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也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试点方案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依法告知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或约见值班律师,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 为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充分尊重律师的辩护意见,并将律师的辩护意见记录在案或附卷,在裁判文书中说明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 畅通律师维护执业权利的救济渠道,由专门部门负责受理律师投诉,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协会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刑事辩护律师资源调配机制,依法做好律师选派、培训、管理工作,提高辩护质量和工作水平。

“不要钱”的律师,如何保证服务的质量与公正?方案规定:要将开展全覆盖试点工作的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严格执行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及时足额支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纳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各系统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协作配合,明确责任人,建立定期会商通报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楚天都市报记者陈倩 通讯员徐金霞 贺玲 陈杨 金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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