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四川阆中刑事咨询律师收费标准(四川阆中刑事咨询律师收费标准表)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邱小皮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2 04:40:59

四川阆中刑事咨询律师收费标准(四川阆中刑事咨询律师收费标准表)

来源:检察日报

“李检察官,我们从上海回来了,你要求调取的证据我们基本都调到了……”“审查后如果证据到位,这次应该很快就能诉出去了。”日前,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下称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海燕心情不错。

  李海燕告诉记者,“这次”办案之所以比较顺畅,主要得益于吸取了前一次办理同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经验,在引导侦查上介入得比较早,方向也找得比较准。

  两次退查,案子办得有点曲折

  “上一次的案子真是办得有点曲折,退查了两次。”李海燕回忆说。

  去年5月,李海燕收到程某、钱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报捕材料。程某、钱某系一家猎头公司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在两人办公电脑中发现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因存储的信息条数多达几十万条,远超入罪标准,检察院对两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然而,审查起诉阶段,程某、钱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涉案公民信息不是两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的,而是在QQ群里免费下载的,并且这些信息被用于“合法经营”,两人并未从中获利。

  为应对律师提出的抗辩理由,李海燕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并附上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开展调查,证明程某、钱某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式,并抽取相应信息进行真实性核查,询问信息中的公民是否愿意公开或允许他人查看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查明两人有无将获取的信息非法出售或交换给他人并获利,以及两人是否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曾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

  之所以给出这样的引导侦查方向,李海燕解释说:“‘非法获取’不限于购买,通过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或未经他人同意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也属于非法获取。”

  然而,公安机关的补充调查情况并不理想。新的证据虽证明了这些信息系“非法获取”,却无法推翻“合法经营”的抗辩。

  于是,李海燕专门上检答网进行了咨询并申请召开了专家咨询会。专家们的意见启发了李海燕,将办案重点转向对信息类别的分析上:“犯罪嫌疑人电脑中查获的信息有航班和酒店入住信息,如果这些信息可认定为行踪轨迹信息或住宿信息,根据司法解释,即使用于合法经营也不行,因为这些都是关乎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敏感信息,受到法律更高程度的保护。”

  为此,在第二次退查中,李海燕要求公安机关将所有查获的信息进行详尽分类。按照开发区检察院对办案的新要求,她对二次退查的必要性、补证可能性及新增补充侦查事项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并形成了一份《退查必要性分析意见》。

  经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认为入住酒店的信息应属于“住宿信息”的范畴。根据公安机关分类计算结果,嫌疑人获取的“住宿信息”数量已超过入罪标准两倍。

  2019年底,开发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程某、钱某二人提起公诉。2020年1月,法院对两人均作出有罪判决。与此同时,李海燕将办理此案的经验体会与同事们进行了分享交流。

  吸取经验,案子办起来更顺畅了

  几乎在这起案件诉出去的同时,李海燕“有幸”又分到了一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谭某通过暗网下载和聊天软件购买的方式,获取了90余万条含有姓名、手机号、住址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将部分信息传给罗某,让其群发壮阳药广告。

  “我买信息只是为了发广告,没用来做非法的事。”被抓后,谭某辩解。

  吸取上次经验,李海燕这回应对更沉着了,在批捕环节就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调取了谭某手机中的所有交易、转账信息。果不其然,通过电子取证,公安机关发现了谭某向他人出售公民信息的聊天记录和转账截图,还有不同网友的询价记录。

  “将非法购买的公民信息出售,首先否定了其‘合法经营’的辩解。”批捕的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反馈的调查情况,李海燕指导公安机关继续收集相关银行、支付平台账户明细等,并补充鉴定,以补强证据。

  补证中,公安机关又有了新的收获:谭某还花钱让“黑客”李某入侵了三个网站并获取了后台管理权限的账号及密码。

  审查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后,李海燕对李某批准逮捕,并要求公安机关将其与谭某作为共同犯罪继续调查,补充两人之间的共谋证据及被害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基本情况、被入侵过程等。

  其间,由于疫情影响,补充侦查工作耽误了几个月。疫情防控常态化后,李海燕立即督促公安机关尽快赴被害单位所在地调查,很快便传来了文章开头的好消息。

  严把退查关口,既倒逼提升引导侦查能力又减少办案环节

  “通过不断提升引导侦查能力,对退查进行严格把关,有利于减少办案环节,优化‘案-件比’。”开发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高之立对记者说。

  高之立介绍,为减少退查比率,提高诉讼效率,开发区检察院于去年9月增设了二次退查必要性分析环节,即要求检察官在案件退查前必须撰写《二次退查必要性分析意见》,对为什么需要退查,退查需要解决哪些问题,具体需要补充哪些证据等作出详细的分析和阐明,并需对一次退查完成情况、未能补充到位证据的原因、二次退查完成度评估、新增补充侦查事项等进行说明。

  开发区检察院还在检察官们梳理总结类案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作《类案退查模板》,目前已推出毒品案件、经济案件、普通刑事案件三类模板供内部办案使用。“引导补充侦查不能只提几个大而化之的问题,针对每个问题到底需要补什么证据,为什么补,找谁取证,怎么找,调取什么证据,在哪调,每项证据起什么证明作用等,都要说清楚,讲明白。”高之立指着模板中的内容对记者说。

  不仅如此,对于具体案件中的每项补证任务,该院都会在与公安机关沟通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和任务完成时间,并要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督导完成补侦工作。“明确责任,并且明确怠于履责的后果,才能更好地形成合力,提升补充侦查的质效。”高之立说。

  对此,公安机关也很“给力”。“有压力就有动力,况且检察官已经将补充侦查需要做的事情和怎么去做一项项列得非常清楚详细了。方向明了,工作效率自然也高了。”前来与高之立沟通一起涉黑案后续调查问题的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深有感触地说。

  “通过提高退查门槛,加强文书说理性和类案指引,我们倒逼检察官提升引导侦查能力,现在退查率明显降低,案子的‘件’数也降了下来,可以说将优化‘案-件比’真正落到了实处。”高之立最后说。

相关文章